容翊醬園脆玉蘿蔔 防腐標示不實
端午節前夕,宜蘭縣衛生局前往超市、賣場、糉子店、乾貨店等販售場所及糉子製造業抽驗應景食品。(宜蘭縣衛生局提供/吳佩蓉宜蘭傳真)
端午佳節將至,各縣市衛生局抽驗應景食品,宜蘭縣衛生局抽檢67件產品,其中容翊醬園「脆玉蘿蔔」檢出合法使用防腐劑,但未於完整包裝明確標示,已移請製造廠商所轄臺中市政府處辦,依法最高可處400萬元罰鍰;臺北市衛生局6日啓動「進口豬肉抽驗專案」,檢驗乙型受體素(含萊克多巴胺),並抽驗年節相關產品,結果均符合規定。
宜縣衛生局抽驗67件包含花生粒、栗子仁、幹香菇、蝦米、調味料等產品,檢驗是否有農藥殘留、動物用藥殘留、防腐劑、硼酸及其鹽類、殺菌劑、漂白劑、着色劑、真菌毒素。
衛生局指出,結果驗出容翊醬園生產的醃漬蔬菜產品「脆玉蘿蔔」,含有合法使用防腐劑苯甲酸,但卻未於完整包裝明確標示食品添加物,涉及標示不實,已移請臺中市食安處開罰。
依據衛福部食藥署公告「食品添加物使用範圍及限量暨規格標準」規定,苯甲酸爲可合法使用防腐劑,有抑制細菌生長作用,一般常被用在醃漬蔬菜等產品,惟使用時須嚴格遵守使用劑量及範圍。若違規添加或超量使用,將依《食安法》處3萬元至300萬元罰鍰,包裝食品未依規定標示可處3萬元至300萬元罰鍰,標示不實者更可處4萬元至400萬元罰鍰。
臺北市衛生局派員前往超市、量販店及餐飲業,抽檢20件進口豬肉產品檢驗21項乙型受體素,結果均未檢出,符合規定。
衛生局表示,若檢出不符動物用藥殘留標準,違反《食安法》可處6萬元至2億元罰鍰;若產品未依規定標示,可處3萬元至300萬元罰鍰;若原產地標示不實,可處4萬元至400萬元罰鍰。
此外,衛生局也前往食品行、糉子專賣店、超商、超市、賣場、傳統市場,抽驗86件端午節應景食品,包括40件糉子餡料、21件糉子、15件生鮮畜產品及10件調味醬料,檢驗食品中微生物衛生標準、12項防腐劑、硼酸及其鹽類、漂白劑、殺菌劑、蘇丹色素、環氧乙烷、動物用藥乙型受體素,結果均符合規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