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情文化 徒法不足以自行

臺灣已進入超高齡社會,高齡駕駛安全成爲重要議題。本報資料照片

三峽區高齡駕駛車禍案,讓我想到去年同遭高齡駕駛撞死的朋友。常去餐館的老闆,機車外送時於路口遭無視燈號高速衝出的汽車撞飛而死,駕駛爲年過八十的地方大老。遺孀與其子說承受不了肇事者動員地方勢力施加的壓力,只好搬離這哀傷之地。畢竟,有些高齡駕駛人常累積了許多資源。

此案帶來高齡駕駛駕照換髮是否應提前之議題,交通部提出換髮年齡應提前至七十歲,另有觀點認爲重點在能力而非年齡;身爲基層公務員的我,則要提醒大衆「徒法不足以自行」。駕照的標準重點本應着重在駕駛人認知與控制等能力之檢查,過去採用較高年齡爲標準的隱藏原因之一,就是在人情文化下行政往往難以完全公正,許多審查結果事前長官就已經先要求公務員了,程序只是徒具形式。

例如勞動部霸凌輕生案逼出的修法只是表象,其實衆多高官因官官相護文化仍不會因霸凌受罰,我已實際體驗過了;駕照換髮理想上應以能力檢查爲標準,實際上在官場文化下個人施測將弊端叢生,用較低年齡切割又會傷害能力無礙老人之權益;理想與實際的落差,就是圖利的空間,而高官往往不打算彌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