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妻坐月子約砲喊「給你射很多次」 Google演算法跳摩鐵廣告泄姦情

人妻坐月子約砲喊「給你射很多次」。(圖:shutterstock/達志)

一名人夫在112年間,發現妻子的手機Google搜尋頁面不斷推送汽車旅館廣告,依演算法推斷,妻子應該經常搜尋摩鐵資訊,懷疑她在外偷吃,經質問妻子後,妻子坦承與男網友透過邀有軟體約砲長達4年,甚至生下老二坐月子時也性慾高漲約小王到摩鐵牀戰,人夫氣得怒告求償50萬元,法官判小王應賠30萬元。

根據判決書,戴綠帽的人夫向法院提告,妻子自107年起至112年中秋節止,每2、3個月就與小王發生性行爲1次,他遲至112年1月初,發現老婆手機Google搜尋頁面不尋常地推送汽車旅館廣告,經向她質問,老婆才坦承在外偷吃小王,人夫爲此怒告小王,並求償50萬元。

但是小王出庭時辯稱,他只人妻曾於107年間發生1次性行爲,當天事後得知女方已婚後,兩人就未再發生性關係,只透過微信聊天。

但是妻子坦承,她於107年間透過「無聊」交友通訊軟體認識小王,且明確告知自己已經結婚,兩人除了以微信及交友通訊軟體聯繫外,她生二兒子在臺中坐月子期間,有邀約他到汽車旅館見面,雙方約1個月就發生1次性行爲,她返回臺北後,每次回臺中仍會約被告出來見面、發生性行爲。發生性行爲地點在汽車旅館或是兩人的車上,大概持續了3年多。

法官勘驗兩人對話紀錄,包括小王獲悉人妻到臺中,隨即以:「感覺很久沒刺激的做了」、「最近一次印象的刺激做愛,就是跟妳在外埔那邊山上了」、「應該兩次」、「有射嘴巴」、「看妳被射哪裡會爽的很滿足啊」、「都沒射裡面過」。可見於107年間即知悉女方有夫之婦,卻經常趁她在臺中停留之際,邀她發生性行爲,次數頻繁,截至112年6月間仍在密切交往中,持續達4年以上。

法官審理後認定,又小王明知女方爲有夫之婦,卻仍與她持續發生性行爲達4年以上,已不法侵害丈夫配偶權,而丈夫因此罹患憂鬱症,甚至遭僱主辭退工作,受有相當之精神上痛苦,判小王應賠30萬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