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民財評:利長遠,持續激發民營經濟生機活力

譚新月

即將在今年5月20日施行的《中華人民共和國民營經濟促進法》在我國民營經濟發展歷程中具有里程碑意義。該法既立足當下破解突出問題,又着眼長遠構建長效機制,發揮法治“利長遠”的保障作用,將持續激發民營經濟生機活力和創新動力。

改革開放特別是黨的十八大以來,我國民營經濟已發展到相當的規模,整體實力、創新能力、市場競爭力都大大提升。民營企業在科技創新、外貿出口、促消費、擴內需等重點領域和關鍵環節都發揮了重要作用,已經成爲推進中國式現代化的生力軍、高質量發展的重要基礎。

依法保護民營企業權利,讓民營企業做大做強,既是深入推進全面依法治國、建設更高水平社會主義法治國家的必然要求,也是在法治軌道上進一步全面深化改革、推進中國式現代化的必然要求。中國式現代化建設爲民營經濟發展壯大創造了良好條件、開闢了廣闊空間,也提出了更高要求。從根本上講,民營經濟能不能抓住機遇,走向更加廣闊的舞臺,關鍵要激發企業發展的內生動力,增強適應轉型發展、高質量發展的能力。

民營經濟促進法立足當前、着眼長遠,一個重要目的就是要爲民營經濟高質量發展提供堅強法治保障。一方面,注重鼓勵支持。比如,設置“投資融資促進”“科技創新”等專章,支持民營企業參與國家重大戰略和重大工程,在戰略性新興產業、未來產業等領域投資、創業。另一方面,注重引導規範。引導民營企業完善治理結構和管理制度,守法經營,加強風險防範管理,履行社會責任,促進民營經濟健康發展和民營經濟人士健康成長。

作爲高質量發展的內在要求和重要着力點,發展新質生產力事關大局、事關長遠。數據顯示,我國高新技術企業中,民營企業從2012年的2.8萬家增長至如今的42萬多家,佔比由62.4%提升至92%以上,專精特新中小企業中民營企業佔比達95%。這些都表明,民營經濟在推動科技創新方面的作用日益凸顯,已經成爲新質生產力發展的生力軍。民營經濟促進法對支持民營經濟組織參與國家科技攻關項目、支持有能力的民營經濟組織牽頭承擔國家重大技術攻關任務、向民營經濟組織開放國家重大科研基礎設施等作出了規定,將有力促進民營經濟組織在推動科技創新、培育新質生產力、建設現代化產業體系中發揮更好的作用,爲民營企業大顯身手提供堅實支撐。

當前,新一輪科技革命和產業變革深入發展,技術創新進入密集活躍期。我國高質量發展既面臨前所未有的機遇,也有着許多亟待破解的現實問題。各地區、各部門要增強緊迫感、使命感、責任感,以民營經濟促進法的出臺爲契機,紮實做好貫徹實施工作,推動各項配套規定儘早出臺實施,以更加有力有效的保障措施支持民營經濟和民營企業在高質量發展的大潮中勇立潮頭,在加快培育和發展新質生產力的實踐中大顯身手。

把法治“利長遠”的保障作用發揮出來,把各項改革要求、政策舉措落實下去,民營經濟發展未來可期、大有可爲。

人民財評:讓民營企業吃下“定心丸”

人民財評:穩預期,規範執法爲民企發展保駕護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