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夫就愛重口味!小三3天不洗澡下面臭臭 正宮惡吐怒告結果曝

人妻在共用電腦中發現,丈夫跟工作上的夥伴有不倫關係。(示意圖、與本案無關/AI生成)

女子小花(化名)與丈夫阿強(化名)結婚多年,某日意外發現他與另名女子小薔(化名)互傳鹹溼訊息,內容包含「約會前三天開始不洗澡」、「下面臭臭不好吃」等,討論着兩人的牀上情趣,小花備感噁心向小薔提告。經桃園地方法院審理,判小薔應給付15萬元精神賠償金。

判決書指出,小花自國外返臺工作後,發現阿強與小薔互動頻繁,隨後在2023年間在家中的共用電腦中,發現兩人一同出差工作時的訊息,包含小薔嬌嗔「厚不正經,我希望我們是浪漫的約會,不要那麼鹹溼,阿西巴」,阿強則回覆「補充陽氣」、「灌給你」、「約會前三天開始不洗澡」、「下面臭臭不好吃」等對話,因而發現兩人不倫,並認爲應發生一次以上的性行爲。

小花向小薔詢問,然她僅稱與阿強是工作上的關係,並堅稱是小花在亂髮脾氣,事後更在網路上發文謾罵。阿強知道以上情形後,反而將怒火對向小花,向她施以嚴重家暴,致其肋骨挫傷、身體瘀傷等。小花認爲兩人的不倫行徑已嚴重影響自己的生活及心理健康,提告小薔並要求賠償60萬元。

小薔辯稱,自己與阿強是事業合作伙伴,通訊軟體中的曖昧對話,是日常繁瑣工作事項中化解沉重疲乏感的玩笑性言詞;所謂約會,亦是在預定工作日程中相約空檔吃飯、聊天。她堅稱,自己是因工作緣故需頻繁聯繫阿強,兩人並無曖昧情愫。

法官檢視相關事證,認爲小花提供的證據,僅足認阿強和小薔有不正當交往而互相挑逗的情事,但無法證明兩人確實有發生性行爲;審酌小薔在明知阿強有配偶的狀況下,猶與其發生不正當男女交往關係,明顯已逾越社會一般通念所能容忍的範圍,破壞小花婚姻生活圓滿及幸福,故判須給付15萬元精神撫慰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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