忍10年爆發!高中遭補習班老師舌吻摸腿 她鼓起勇氣提告

高雄法院法官依強制猥褻罪判該名補習班老師1年4月。可上訴。(示意圖/Shutterstock)

1名女高中生遭補習班陳姓老師舌吻,幾天後又被摸大腿,該名女學生忍了10年,傳訊息給該名老師「當年的事情在我這十年的人生一直無法抹滅,也是個跨不過去的坎」等文字,陳師也回「當初發生這些事情造成妳的不開心,是我的問題,真心誠意跟妳道歉」。女學生決定報警提告,高雄法院法官依成年人故意對少年犯強制猥褻罪判刑1年4月。可上訴。

判決指出,2013年9月,就讀高二的小如(化名)在高雄某補習班樓梯間,遭陳姓老師「壁咚」還強行對她舌吻,嚇得她不知所措;幾天後,小如在補習班主任辦公室內時,該名老師又藉由書本擋住他人視線,徒手摸小如手背、大腿並摸到大腿內側,補習班導師得知此事後,向陳師興師問罪。

事隔10年,小如傳訊息給該名老師,寫下:「我不會矯情地說我帶着巨大的陰影過了十年,但確實當年的事情在我這十年的人生一直無法抹滅,也是個跨不過去的坎。當然,當年的我在樓梯間沒有把你推開、沒有說不要,在辦公室裡也沒把你的手拿開,可能也沒有把握好師生之間的言語分寸,但還是很希望告訴你,在這十年來我一直偶爾都會想着或許有一天我可以收到你跟當年的我好好道歉,或許我就能跟自己說這一切是真的過去了,我能跨過這個坎了」

陳師也回覆:「當初發生這些事情造成妳的不開心,是我的問題,真心誠意跟妳道歉」、「其實看到這些類似的新聞,有時候也會想到妳,但是沒勇氣連絡,因爲很怕打擾到妳或是影響到妳」。

最後小如決定報警提告,高雄地方法院審理時,陳師否認犯行,稱樓梯間或辦公室都是公衆場合,人來人往,不可能做這種事。但法官根據他寫給小如的訊息,及當時的導師等證人證詞及事證,依成年人故意對少年犯強制猥褻罪判刑1年4月,可上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