熱水器沒裝強制排氣害房客子中毒亡 房東二審仍無罪

熱水器沒有強制排氣功能 房客子中毒亡 房東二審仍無罪(示意圖,達志影像)

桃園張姓房東將房子租給陳姓房客,並在後陽臺安裝半密閉非強制排氣的CF式熱水器供使用,2021年陳的兒子洗澡因一氧化碳中毒死亡,張被依過失致死罪起訴,臺灣高等法院認爲,房屋後陽臺之鐵窗,可手動對外完全開啓,難謂何通風不良情形,不能以張未改安裝電熱水器或強制排氣型熱水器認定張違法,駁回檢方上訴,仍判無罪。

檢方起訴指控,張姓房東在位於桃園市平鎮區房屋之陽臺鋁窗上有加裝壓克力板,影響空氣流通,且該處陽臺安裝之CF式(即半密閉自然排氣式)熱水器不具有強制排氣功能,2011年4月1日起,將房屋並同上開熱水器出租予陳姓房客使用。

2021年1月26日陳之子在房屋浴室內洗澡時,因熱水器燃燒不完全產生一氧化碳瀰漫室內,導致陳子一氧化碳中毒窒息死亡,檢方起訴指控張涉犯刑法的過失致死罪嫌。

一審判無罪,檢上訴後,二審高院認爲本案房屋內CF式熱水器,經桃園市政府消防局回函表示符合當時安裝標準,並未認定本案房屋後陽臺安裝處系屬通風環境不佳之地點,尚難認被告有違反相關消防法規之情事。

高院表示,本案房屋後陽臺之鐵窗,可手動對外完全開啓,難謂何通風不良情形,不能以張未改安裝電熱水器或強制排氣型熱水器,即認其有違反消防法第15條之1第4項規定之情事。

高院認爲,房客自行加裝之「抽油煙機」排氣管,造成該處左半片鐵窗僅能開啓一小部分,亦有可能造成後陽臺空氣流通不良,難認張姓房東就此有預見或迴避之可能性,判決張無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