泉州規範民辦學校收費——陽光公示 專戶監管

記者從市教育局獲悉,泉州市各縣(市、區)教育行政部門、民辦學校和銀行三方將簽訂《泉州市民辦學校資金監管專用賬戶監督管理協議》,對民辦學校收取學生費用資金賬戶進行監督管理,實施風險預警。

爲維護家長和學生權益,市教育局相關部門提醒家長們,要認準學校收費賬戶信息。學校向學生收取的所有費用,應直接存入學校收取學生費用的資金賬戶。請家長按市縣教育行政部門公佈的收費賬戶,按學年(或學期)進行繳費,勿將費用存入其他賬戶,切勿一次性繳納多年費用。同時,學校要落實陽光公示制度,應通過設立公示欄、公示牌、公示牆等方式,在收費場所顯著位置向社會公示收費項目、範圍、對象、標準、期限、依據、計量單位、減免規定、執收方式等,並同時在學校門戶網站或微信公衆號等網絡平臺進行公示,自覺接受社會監督。遇有收費政策調整或其他情況變化時,民辦學校要及時更新公示的相關內容。(泉州晚報融媒體記者陳森森)

家長們如果發現學校有違規收費行爲,可撥打投訴受理電話:12315;市教育局:22060058。

各縣(市)區民辦學校收費監督投訴受理電話:

鯉城區教育局0595-22398001;

豐澤區教育局0595-22538728;

洛江區教育局0595-22633296;

泉港區教育局0595-87971058;

石獅市教育局0595-83068869;

晉江市教育局0595-85660283;

南安市教育局0595-86367815;

惠安縣教育局0595-87378477;

安溪縣教育局0595-23225581;

永春縣教育局0595-23880180;

德化縣教育局0595-23512670;

開發區教育局0595-28987868;

臺商區教育局0595-27557632。

(泉州晚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