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臺列管比特犬近4000隻 高雄502隻居冠
臺北市比特犬Lucky在11天內兩度在行進間跳車,攻擊路旁騎士,臺北市動保處已前往原飼主家強制沒入。記者胡經周/攝影
昨日臺北市大安區臥龍街發生比特犬開窗跳車咬人事件,與3月6日開窗跳車咬人爲同一只,動保處昨以5萬元、15萬元共重罰徐姓飼主20萬元。農業部動保司表示,全臺已列冊管理比特犬共3974只,其中以高雄市502只最多;強調具攻擊性犬隻出入公共場所,應以長度不超過1.5公尺繩或煉牽引,且應配戴口罩,否則可依「動保法」開罰最高15萬元罰鍰。
臺北市文山區6日發生比特犬跳出車窗,咬傷停等紅綠燈的騎士事件,11天后同一只比特犬又在大安區重演咬人一幕,引發熱議。
根據農委會公告,自2022年3月1日起,將比特犬列爲「指定禁止飼養或輸入之動物」,已飼養者須完成登記備查才得繼續飼養,違者可處新臺幣5萬元以上25萬元以下罰鍰,並得沒入犬隻。
農業部動保司副司長陳中興表示,當時農委會公告自2022年3月1日起,將比特犬、美國史大佛夏牛頭犬列爲「指定禁止飼養或輸入之動物」,要求飼主必須在2023年2月28日前完成登記備查才能繼續飼養,備查犬隻必須絕育且不得繁殖,變更飼主或死亡也需要變更備查。
根據農業部統計,目前全臺已登記備查比特犬隻共3974只,登記數量由高到低依序爲高雄市502只、屏東494、臺南市386只、臺中市375只、花蓮319只、臺北市106只等。本次徐姓男子所飼養比特犬有登記備查。
另「具攻擊性寵物及其出入公共場所該採取之防護措施」規定,如爲具攻擊性之寵物,出入公共場所及公衆得出入之場所則應由成年人伴同,也應以長度不超過1.5公尺煉繩牽引,且應配戴不影響散熱之透氣口罩;如需運輸須以具備防曬及通風功能的金屬製堅固箱籠裝載,違者可處新臺幣3萬元以上15萬元以下罰鍰。
危險性犬隻指以下品種犬隻,包含比特犬(Pit Bull Terrier):美國比特鬥牛犬(American PitBull Terrier or American Pit Bull)、美國史大佛夏牛頭犬(American Staffordshire Terrier)、日本土佐犬(Japanese Tosa)、紐波利頓犬(Neapolitan Mastiff)、阿根廷杜告犬(Dogo Argentino)、巴西菲勒犬(Fila Braziliero)、西藏獒犬(Tibetan Mastiff)、鬥牛獒犬(Bull Mastiff)、義大利獒犬(Cane Corso)、波爾多獒犬(Dogue de Bordeaux)。
至於非危險性犬隻是否也應強制出外綁牽繩?陳中興說,目前動保法並沒有規定帶狗出門必須煉狗,而是由地方自治條例來規定,因此不是每個縣市都有要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