苗栗縣比特犬現有136只 縣府動保所嚴格管控中

經苗栗縣政府農業處動保所全面清查。目前全縣比特犬隻數共計136 只,其中在動保所收容的比特犬共有14只。(謝明俊攝)

國內近期比特犬連續攻擊路人及寵物犬事件,引起民衆安全恐慌,動物保護與公共安全之間,應該要取得適當的平衡。農業部自2022年就將比特犬列爲禁止飼養或輸入的犬種,苗栗縣政府農業處動保所經過清查全縣合法登記飼養比特犬隻數,目前共有136只比特犬,農業處呼籲已經飼養的飼主,應向地方主管機關登記備查,並負起確保犬隻行爲安全責任,以維護縣民人身安全。

農業處長陳樹義表示,農業部公告自2022年3月1日起,比特犬被列爲「指定禁止飼養或輸入的動物」。在公告生效前已飼養比特犬之飼主,應於一年內向所在地主管機關登記備查,飼主並於公告生效後即不得繁殖比特犬,且日後登記資料如有變更,或是犬隻離世,亦需要申報備查。

農業處動保所經過全面清查後,原登記在案的比特犬隻數227只,死亡遺失91只,目前全縣比特犬隻數共計136只,其中在動保所收容的比特犬共有14只。動保所爲預防比特犬等具攻擊性犬隻危害公共安全,已於2025年3月26日函文通知全縣比特犬飼主須遵守動物保護法,善盡飼主責任及犬隻管理,強化飼主責任觀念,應依動物保護法及寵物登記管理辦法規定,爲犬隻辦理寵物登記毋棄養。

動保所說明,飼主帶同攻擊性犬隻,包括比特犬等危險性犬隻或有攻擊性紀錄之犬隻外出時,應有成年人伴同,並以1.5公尺以下之繩或煉牽引及配戴透氣口罩。違反規定者,將依動保法第29條規定處新臺幣3萬元以上、15萬元以下罰鍰,及第33條「除依動保法處罰外,直轄市或縣(市)主管機關應令飼主限期改善;屆期未改善者,得逕行沒入其動物」,以達嚇阻效果,避免再次發生犬隻傷人或動物之公安事件。

動保所並在2024年度辦理動物保護及飼主責任校園巡迴宣導生命教育,到縣內學校宣導共計83場次,今年持續辦理強化動物保護及飼主責任校園巡迴宣導共90場次。持續運用各項電子平面媒體、網路社羣媒體,宣導飼主責任及動物保護相關及辦理縣內比特犬飼主不定時查覈輔導,提升飼主責任之意識深化,以維護縣民人身安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