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國首例!豐原美容店家誘導學生無卡分期20萬元 中市府上門貼警告

臺中市去年修正消費者保護自治條例,創全國之先,對屢犯不改的店家可張貼消費者警訊;今天在怡豫公司貼出第一張警訊。圖/臺中市法制局提供

臺中市豐原區中正路上的美容店怡豫股份有限公司,近來多次遭到消費申訴,市府發現該公司常以貼紙、問卷引導消費者到店內推銷商品,更曾誘使20歲以下學生無卡分期消費逾20萬元。法制局今天特別上門張貼「消費警訊」公告,也是中市首創此機制後的第一個案例。

臺中市政府消保官吳冠民表示,怡豫公司常常用貼貼紙、填問卷等方式,引導消費者到店內推銷商品,這類行銷方式屬於訪問交易,依法消費者可以在7天內無條件解除,但店家從未告知,衛生局去年11月、今年6月兩度裁罰,法院也曾判決該公司應退還價金。

吳冠民指出,市府裁罰後,怡豫公司仍屢犯不改,2024年10月以來,市府接獲民衆申訴該公司的案件共38案,有5案是領有身心障礙手冊的消費者,20歲以下的消費者則有10件,其中甚至有該公司指導學生謊騙家長,取得融資公司無卡分期,消費金額20萬4000元的狀況。

法制局指出,怡豫公司有這類高金額、高爭議的消費申訴案件,主要是因爲其與第一國際資融股份有限公司合作,讓業者可以透過無卡分期獲得大額消費金額,並向消費者推銷遠超自身財力的消費;市府呼籲第一國際公司,應慎選合作廠商,並落實無卡分期申請者的財力審覈。

法制局表示,臺中市政府2024年10月7日修正公佈消費者保護自治條例,創全國之先規定企業經營者若違規且未限期改善,市府得以到營業處所張貼消費警訊,公告30天;市府今天到怡豫公司營業處張貼消費警訊,是新法上路後首例,該公司必須張貼到今年12月27日。

臺中市豐原區怡豫公司近來多次遭消費者申訴,市府兩度裁罰仍無明顯改善,法制局今天上門張貼消費警訊。圖/臺中市法制局提供

中市府張貼於怡豫公司營業處所的消費警訊公告。圖/臺中市法制局提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