去年國道192起火燒車創5年新高 高公局曝保命SOP
▲3月13日國1北上27.8K發生半聯結車起火。(圖/高公局提供)
記者周湘芸/臺北報導
國道火燒車事件頻傳,上月13日國道1號北向外路肩發生半聯結車(載運食用油)火燒車,雖未導致人員傷亡,但造成車流回堵11公里。根據高速公路局統計,去年國道共發生192起火燒車事故,創下近5年新高,今年1至3月也有36件,呼籲民衆出發前應妥爲檢查車輛狀況,若行進中發覺車況異常,應先啓亮方向燈,將車輛逐漸滑離車道停在路肩上待援。
根據高公局統計,2018年至去年國道火燒車事故依序有149件、193件、130件、122件、149件、189件、192件,今年1至3月也有36件。高公局表示,近期對國道交通影響較大的火燒車事故爲上月13日下午2時,於國1北向27.8公里外路肩發生的1輛半聯結車火燒車事故,雖未導致人員傷亡,但造成車流回堵11公里。
高公局指出,若駕駛行進中發覺車況異常,應先啓亮方向燈並注意後方來車,將車輛逐漸滑離車道停在路肩上待援。若車輛無法滑離車道時,除立即顯示危險警告燈外,當事人應在確認自身安全下,儘速於故障車輛後方100公尺以上處所放置車輛故障標誌。
▲2月7日國3南向375.6K發生4輛大貨車追撞事故。(圖/高公局提供)
另外,高公局也統計,今年截至3月底,國道A1死亡共有13件,其中疑因未保持安全距離造成的追撞事故有5件,佔比達38%,造成6死10傷。
高公局提醒,在正常天候狀況下,國道行車安全距離計算方式可分爲以行駛速度計算,或以行車時間計算,前者小型車與前車應至少保持「速度除以2(公尺)」的距離,大型車與前車應至少保持「速度減20(公尺)」的距離;後者則是自身車頭與前車車尾通過某一定點(如標誌、燈杆)的間隔時間,小型車應至少間隔2秒鐘,大型車應至少間隔3秒鐘。
▲以時間計算安全車距方式。(圖/高公局提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