請育嬰假不調薪長榮航涉違法 空服員工會促桃市府速罰

長榮航空超過60位空服員去年申訴,表示因爲請育嬰假留職停薪,回來上班後認真投入工作,但是調薪明顯受請長假影響,連勞動部也認定育嬰留停影響調薪,長榮航違反性別平等工作法,公司應儘速補還請育嬰的空服員應有的薪津,並停止上訴。

不過全案仍待桃園市政府做出相關裁處,空服員職業工會今天到市府陳情,表示目前有64件申訴案,市府應儘速裁處,而且針對長榮航違反性別平等法,應該一案一罰。勞動局科長羅浩芸出面接下陳情書,並表示預計月底會開性別平等大會,由委員會議認定每一件案情。

長榮航空聲明,基於員工平等對待原則,員工年度薪資調整均依年度營運狀況並綜合考量每位員工工作表現,及年資做爲客觀參考,不因育嬰留職停薪因素而有特別考量。

對於公司先前發生因年度薪資調整的爭議遭裁處一案,公司已暫依主管機關意見,作爲2025年度薪資調整時的參考,並已通知2023、2024年度可能受影響的員工,本公司將待行政、司法救濟結果爲相應處理;對勞動部駁回公司的訴願深表遺憾,後續並將依法提起司法救濟,以維本公司及所有員工的權益。

空服員工會指出,目前申請育嬰留停仍以女性受僱者比率居多,長榮航空空服員申請育嬰留停影響調薪,不只會壓抑女性受僱者薪資成長,更不利男性受僱者協助分擔家庭照顧責任,也會影響生育率,呼籲各大航空公司和各行各業,都應停止將育嬰留停作爲調薪依據,共同維護性別平等的社會責任。

工會指出,長榮航空去年被認定7度違反性別平等工作法平等法,其中以「育嬰留職停薪列爲不在職天數,影響調薪」案件,影響最爲深遠,經工會常務理事林昱嘉申訴成功後,超過60位長榮空服員相繼提起申訴,更帶動其他航空公司員工挺身爭取性別平權,市府原先也裁定長榮航空違法,但公司不服桃市府的認定,向勞動部訴願,將依勞動部訴願結果,再對後續60多位長榮空服員之案件作成處分。

勞動部今年5月底作成願決定書,也認定「育嬰留停影響調薪」違反性別平等工作法第21條,工會於是在今天到市府,要求加速審理後續案件,認定長榮航空違法,且必須依例依法採一案一罰,才能以儆效尤,如果桃園市政府開後門用統包的方式,減少長榮航空的違法案件數和裁罰金額,等於是包庇財團,讓性別平權大倒退,更不利受僱者爭取性別平等工作措施的保障。

空服員工會到桃園市政府陳情,要求市府儘速裁處長榮航空違法一事。記者鄭國樑/攝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