清寒大學生辦休學不成身亡 最後僅1支手機送給弟弟

李姓大學生就讀學校說,李姓大學生的外公後來有把榮譽畢業證書燒給他,學校也致贈慰問金,也有許多校友想給予協助。圖/取自學校臉書

臺中一名大學二年級李姓學生因家中清寒,日前想辦理休學卻被學校要收取1萬8千元學雜費,一時想不開尋短。據瞭解,他離世前僅留下手機一支要給尚讀高中二年級的弟弟,市議員李天生今呼籲,希望社會局和社會安全網不要再漏接了。

李天生說,李姓學生自幼因父母不知去向而隨祖父母生活,但祖父母后來相繼去世,兄弟倆小學時又轉而投靠外公、外婆,從小並受公益機構協助,但因外公領有勞保,不屬中低收入戶,讀大學後也一直到加油站半工半讀。

因爲外公的身體不好,經常需要看病,李姓大學生一直想找正職工作,但都因爲正職工作都要求須當過兵。他因此想要辦了休學,先把兵當完,能賺錢養家,有機會再讀書,因此纔會想到要去辦休學。

李天生說,李姓大學生和外公、外婆住在霧峰區北柳裡,但爲了辦休學還得依規定繳1萬8千元學雜費後,心情不佳,隔天被人發現他回到幼時和祖父母居住的市區復興路一處社區從7樓頂墜下,墜下前還把身上的手機放在一旁,併發了簡訊給弟弟,說手機交給他,也許還可以賣些錢,「先走了,對不起」。

雖然李姓大學生就讀的大學說,並不知道李家的家境,收1萬8千元學雜費亦是依教育部規定。但李天生表示,經教育部技職司瞭解,李姓大學生一年級下學期時,曾透過導師協助申請學雜費減免,辦理單位是學校的學務處,而辦理休、退學的是教務處,兩單位橫向連繫不佳,教務處纔會不知李姓大學生的情況。若是兩單位能透過電腦註記,只要一打開電腦學生的家庭狀況可以一目瞭然,也許就不至於發生這樣的憾事。

還有,李姓大學生因年滿20歲,一直協助他們的公益機構不再協助,僅幫助尚在高中就讀的弟弟,但事實上他們的家庭狀況並未解決,希望社會局應該協助解決,社會安全網不要再漏接。

李天生說,李姓大學生走了之後,他的家人仍受衝擊,他已協調霧峰北柳里長共同關心,許多善心人士想幫忙,也可以透過他的服務處和里長處理,總之是不要看到有類似事件重演。

校方說,李姓大學生的外公後來有把榮譽畢業證書燒給他,學校也致贈慰問金,還有許多校友想給予協助,學校除了表示傷痛與哀悼,也會就如何加強橫向連繫進一步改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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