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海省人大常委會社會建設委員會原主任委員薛建華被“雙開”

據青海省紀委監委消息:經中共青海省委批准,青海省紀委監委對省人大常委會社會建設委員會原主任委員薛建華嚴重違紀違法問題進行了立案審查調查。

經查,薛建華身爲黨員領導幹部,喪失理想信念,放棄黨性修養,背棄初心使命,履行全面從嚴治黨主體責任不力,對黨不忠誠不老實,私藏、瀏覽有嚴重政治問題的網絡文章,轉移、隱匿證據,處心積慮對抗組織審查;罔顧中央八項規定精神,違規操辦婚喪喜慶事宜並藉機斂財,接受可能影響公正執行公務的宴請;組織觀念淡漠,爲他人在職務晉升、崗位調整等方面謀取利益並收受財物;廉潔底線失守,違規收受禮品、禮金,借用管理服務對象車輛,利用職務上的影響爲親屬謀取利益,搞權色交易;對家人失管失教,追求高檔消費和奢靡生活;貪慾膨脹,將公權力當作攫取私利的工具,干預和插手項目承發包,並非法收受鉅額財物。

薛建華長期擔任“一把手”,卻放鬆自我要求,不修私德、目無紀法,嚴重違反黨的政治紀律、組織紀律、廉潔紀律、工作紀律和生活紀律,構成嚴重職務違法並涉嫌受賄犯罪,且在黨的十八大後不收斂、不收手,性質嚴重,影響惡劣,應予嚴肅處理。依據《中國共產黨紀律處分條例》《中華人民共和國監察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公職人員政務處分法》等有關規定,經中共青海省紀委常委會會議研究並報中共青海省委批准,決定給予薛建華開除黨籍處分;由青海省監委給予其開除公職處分;收繳其違紀違法所得;將其涉嫌犯罪問題移送檢察機關依法審查起訴,所涉財物一併移送。

來源:中央紀委國家監委網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