輕度智障男酒後亂性 半夜爬窗闖胞妹房間硬上遭踹出門慘了
一名輕度智障男子酒後企圖性侵胞妹未遂,被臺南地方法院判刑1年8月。(本報資料照片/郭良傑臺南傳真)
有輕微智能不足的阿中(化名)2023年8月某日凌晨3點多疑酒後亂性,未穿褲子,從自家廚房後陽臺窗戶爬進親妹妹小鳳(化名)的房間,企圖對小鳳性侵,還稱「給我幹一下,我給你三百塊(臺語)」遭小鳳極力反抗出腳猛踹,讓阿中未得逞離開房間,小鳳報警提告,臺南地方法院審理後,依強制性未遂罪對阿中判刑1年8月。
檢警調查起訴指出,2023年8月某日凌晨3點多,阿中疑在喝酒後,沒穿褲子從自家廚房後陽臺窗戶,爬進小鳳房間,直接壓在小鳳身上,小鳳出手反抗閃躲及制止,阿中強行拉扯衣服,抓揉小鳳胸部,並隔着褲子摸她下體,還說「給我幹一下,我給你三百塊」,企圖以生殖器插入小鳳陰道強行性侵,因小鳳極力反抗踢踹、拉扯阿中頭髮,令阿中未能得逞而離開房間。
小鳳被親哥哥突如其來的性侵嚇得嚎啕大哭後報警提告,此事造成她精神上莫大痛苦及創傷,無法在家安心自處、就寢,個人性自主權益遭嚴重影響。阿中事後主動傳送訊息給小鳳,對於酒後失控行爲道歉,在偵審中均坦承犯行。
阿中因犯其他案入獄執行中,他的律師爲他辯稱,阿中的母親健康情形不佳,有洗腎需求,他不忍母親受此折磨,願意捐腎給母親動手術更換,他尚有孝心,其所爲固值非難,惟涉犯法條最低刑度非輕,對應阿中領有輕度智能障礙證明,智識程度較一般人低下,且事發當天因爲飲酒,導致控制力降低,纔會一時衝動,事後深表後悔向妹妹道歉,請求法官予以減刑。
法官審理後認爲,阿中犯後所辯,不足認定其情可憫得以減刑,審酌他身爲兄長,不思尊重胞妹,僅爲逞一己私慾,罔顧人倫,爬入房間內欲對她強制性侵雖未得逞,惟他對女性身體自主權毫不尊重,讓小鳳無法安心自處家中,擔心受怕,造成精神上極大之陰影及痛苦,仍未被小鳳原諒,所爲實屬不該,依強制性交未遂罪判刑1年8月。可上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