侵佔294萬 茂管處僱員交保境管

橋頭地檢署偵辦茂管處前臨時人員涉嫌侵佔公款案,查出一名勒姓女子任職出納期間,僞造文書、侵佔多達294萬餘元公款,檢方考量她坦承不法並已全額繳回贓款,日前諭令以5萬元交保,並限制出境、出海。(林雅惠攝)

高雄橋頭地檢署偵辦交通部觀光署茂林國家風景區管理處前臨時人員涉嫌侵佔公款案,查出一名勒姓女子在任職出納期間,涉嫌僞造文書、侵佔多達294萬餘元公款,檢方考量她坦承不法並已全額繳回贓款,日前諭令以5萬元交保,並限制出境、出海。

檢方調查指出,勒女自2020年6月至2022年12月間擔任茂管處出納工作,負責收取新威、禮納裡與茂林三處遊客中心販售的手工藝品、農特產品與文創商品等營業收入,竟涉嫌利用職務之便,未將全數款項依規定繳存至觀光發展基金專戶,長期侵佔營收,金額高達294萬5366元。

爲掩飾不法行爲,勒女涉嫌僞造「銀行存款差額解釋表」及「411專戶餘額查詢單」等茂管處內部財務文件,製造帳目平衡假象,上呈主管籤核,讓單位誤以爲資金如實入帳、帳務正常,長達2年多未被察覺,導致茂管處在毫不知情下受到損失,直到近期茂管處內部清查帳目時發現異常,啓動調查並移送司法,檢方接手後逐步揭露整起侵佔案。

此案由橋頭地檢署成立專案小組,會同法務部廉政署南部地區調查組深入追查,小組成員透過調閱帳冊、比對存款紀錄與文件內容,逐步釐清資金流向與僞造文書手法,最終掌握涉案人勒女明確犯罪事證。

檢方調查,勒女將侵佔款項多用於親屬醫療與個人開銷,她到案後坦承犯罪事實,態度配合,並已一次性將侵佔款項全數繳回,考量無前科、犯後悔意強烈,檢方認爲暫無羈押必要,於5月28日執行搜索與訊問後,諭令勒女以5萬元交保,並限制出境與出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