竊取機密 觸犯國安法 臺積前工程師陳力銘判十年
臺積電(2330)四名前工程師陳力銘、吳秉駿、戈一平、陳韋傑,因涉竊取、外流臺積電核心機密檔案,智慧財產及商業法院昨(27)日依營業秘密法、國家安全法意圖使用國家核心關鍵技術營業秘密共五罪,各判處四人十年、三年、二年及六年徒刑。
另外,陳力銘轉職的臺灣東京威力(TEL)公司,成爲檢方依違反國安法起訴的公司法人首例。智慧財產及商業法院認爲,東京威力公司未善盡監督之責,任由受僱人涉犯共五個營業秘密域外使用罪,處罰金1.5億元並宣告附條件緩刑三年,於判決確定日起一年內,向臺積電和公庫各支付1億元及5,000萬元。
對於相關判決,臺積電表示,臺積電對任何違反公司保護營業秘密及損害公司利益的行爲,始終秉持零容忍態度,絕對從嚴處理,追究到底。
臺灣東京威力公司則迴應,本次調查及判決結果,均無東京威力科創(Tokyo Electron)及TEL臺灣存在組織性介入或相關機密資訊外流情事。TEL臺灣強調,已和臺積電協商,雙方同意強化營業秘密及機密資訊保護與共享原則,此事對該公司營運無影響。
判決指出,陳力銘原任臺積電12廠良率工程師,離職後轉任臺積電半導體制造設備供應商、臺灣東京威力行銷部門,爲替東京威力爭取臺積電先進製程更多站點的設備供應商,多次央求三人翻拍臺積電機密檔案,用以改進東京威力的蝕刻機臺。
另外,曾帶領東京威力科創深耕中國大陸市場的陸籍主管陳捷日前離職,原因是他被查出涉及投資競爭對手。(記者蔣永佑、簡永祥、尹慧中、李珣瑛、編譯劉忠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