僑外生增6類工作 最快4月上路

6年以上資深看護或機構移工可轉任護佐,最快將於4月上路。(本報資料照片)

近期各界疾呼缺工,勞動部昨日預告藍領審查標準,新增僑外生可從事6項包括司機、倉儲物流、隨車人員、護佐中階技術等類別外,6年以上資深看護或機構移工也可轉任護佐,最快將於4月上路,但引發家庭看護工僱主憂心衛福部此舉要跟家庭看護搶工。

預告的「外國人從事就業服務法第四十六條第一項第八款至第十一款工作資格及審查標準」,開放6年以上資深移工及畢業僑外生可從事「醫院照護輔佐工作」,再額外開放畢業僑外生可從事倉儲理貨、貨運駕駛、貨運隨車助理、客運駕駛及客運安全管理工作。

其中護佐工作僱主應爲「辦理住院整合照護醫院」爲限,其他各該類別也均需符相關條件才能聘僱,至於薪資門檻中階護佐最低3.4萬、中階客運司機及安全管理人員爲5萬、中階貨運駕駛及隨車助理4.3萬、中階倉儲理貨3.9萬,中階旅宿門檻則略增至3.4萬。

勞動部勞動力發展署跨國勞動力管理組長蘇裕國說,新增6類中階工作後,預估會有約6500人受僱用。

至於先前傳出欲至旅宿業擔任中階工作的僑外生,因觀光署遲遲未開課因而無法滿足相關條件,蘇裕國指出,此次修法除了允許觀光署、公協會開課外,僑外生只要曾經參與產學合作或是僱主辦理技術訓練達80小時以上也可以擔任中階技術人力,但他也說,若業者提供不實資料,可處30萬至150萬元罰鍰。

此外,此次修正也開放移工可以在回收廢棄物廠區從事體力工作,核配比爲20%,可透過EXTRA機制最高達40%;移工從事農務工作則新增草皮、芽菜及食用菇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