橋頭宮廟驚傳猥褻女童案 法官認「這關鍵」判無罪

一名年約40歲的男子阿德(化名)被控趁10歲女童A女閉眼休息時,涉嫌伸手撫摸其胸部及下體。(示意圖、與本案無關/AI生成)

高雄橋頭某宮廟去年發生一起震驚地方的猥褻女童案!一名年約40歲的男子阿德(化名)被控趁10歲女童A女閉眼休息時,涉嫌伸手撫摸其胸部及下體。橋頭地院審理後,卻以「女童證詞前後矛盾」、「案發時多人目擊不合常理」爲由,認定檢方舉證不足,判決阿德無罪。可上訴。

判決指出,這起案件發生在2022年10月10日中午,當時正值宮廟慶典,香客絡繹不絕。A女由爺爺帶到廟裡參拜,因玩累坐在偏殿椅子上閉眼休息,未料阿德竟趁機靠近,先隔着衣物摸她下體,再伸手進上衣撫摸胸部。A女驚醒後不敢聲張,直到阿德離開才衝出去向爺爺哭訴。

A女爺爺原本想找阿德理論,但因雙方是多年鄰居,最後選擇息事寧人。直到A女返校後向導師透露此事,校方依規定通報,全案才曝光。

橋頭地院合議庭審理時,阿德堅決否認犯行,辯稱「當天根本沒碰女童」。其辯護律師更提出阿德領有中度身心障礙手冊,右手功能受限,難以做出猥褻動作。

然而,法官調閱監視器及證人說法後,仍認定阿德確有觸碰A女身體,但關鍵在於「是否構成刑法上的猥褻行爲」。

合議庭發現,A女歷次說法不一,一下稱「裝睡時被摸」,一下又說「睜眼後對方纔停手」。A女又嚮導師稱「爺爺當場喝斥」,但爺爺出庭卻說「當天根本沒看到阿德」。且校方輔導紀錄顯示A女過去曾有「誇大陳述」的傾向。

此外,法官認爲,案發時宮廟人潮衆多,阿德若真有意猥褻,理應選隱密處,而非在可能被目擊的場合長時間撫摸,行爲邏輯不合常理。

判決書指出,阿德的行爲即便屬實,也僅可能構成《性騷擾防治法》第25條的「短暫觸摸」,而非刑責較重的「乘機猥褻」。但因性騷擾屬告訴乃論,A女家屬無意追究,法院不得主動審理,最終判阿德無罪。可上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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