強調對京華城容獎不知情 柯文哲控檢有罪推定

臺北地院審理民衆黨前主席柯文哲京華城及政治獻金案,柯控訴北檢收押他時,幾乎沒有起訴書中的證據,檢方如此辦案是有罪推定。記者許正宏/攝影

臺北地方法院今審理民衆黨前主席柯文哲涉貪及政治獻金案,同時對柯延押與否聆聽檢辯意見。柯不解表示,自己對京華城案不知情,他當市長最錯愕的是,整個都委會程序都走完了,最後竟然違法?控訴北檢收押他時,幾乎沒有起訴書中的證據,檢方如此辦案是有罪推定。

公訴檢察官廖彥均指出,柯文哲剛上任時,曾諷刺美河市弊案,幾百億的利益,市長會不知道?如今遇到京華城卻說自己都不知情,就算原本不知情,在副市長林欽榮、彭振聲和都發局長林洲民提醒下,也應知道有違法疑慮。

此外,北市前都委會執行秘書邵琇佩供稱,自己明知京華城容積獎勵違法仍配合,是因爲有人曾經因爲不配合被降職,且公展有呈到市長。北市前副市長彭振聲也供稱,柯在京華城關鍵時刻親自交辦,感覺上就是排除一切障礙給予容獎。

柯文哲則以「長官要你準時上班,沒叫你超速、酒駕」爲比喻,說明並不是要公務員做違法的事,如果是這樣,「整個中華民國的公務員有部分做錯,賴清德是不是都要負責?」

柯文哲認爲,全案最大的問題是,北檢將他收押的當下,「起訴書的證據在哪?幾乎沒有」,若日後自己無罪,檢方下不了臺,臺灣的司法就會信用破產,檢方辦案根本是認定他有罪纔開始蒐集資料,「這樣是有罪推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