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遠航董座張綱維「載母就醫經過漁港」遭羈押 律師:一定提抗告
▲前遠航董事長張綱維遭高院拘提。(圖/記者劉昌鬆攝)
記者閔文昱/綜合報導
前遠航董事長張綱維因掏空公司35億元,一審被判處徒刑14年、另1年刑期可易科罰金,同時須接受科技監控,案件上訴二審後,卻被發現近期有7次違反科控警示,其中2次是行蹤鄰近高雄塭仔頭漁港,臺灣高等法院今(2日)裁定將他羈押。對此,張綱維的律師陳恆寬表示,一定提抗告。
據悉,張綱維因侵佔掏空遠航資產35億元,2024年9月被臺北地院依背信等罪嫌判處重刑,之後被裁定除交保1億元、限制出境出海及住居,且每週1次到派出所報到外,新增電子設備監控,並要求每天以手機自拍,向科技監控中心報到。
全案經上訴高院後,先由審理庭初步開庭瞭解檢辯雙方主張,並確認張綱維接受科技監控的情況,日前正式分案後,合議庭收到科控中心報告,顯示張綱維近期有7次違反科控規定的警示情況,包括多次延遲自拍報到時間,甚至有2次GPS定位在漁港附近,爲免又發生潛逃事件,高院簽發拘票,由法警將張綱維拘提到案。經訊問後,法院裁定羈押,但未禁見。
張綱維在庭上表示,他因照顧患有肺腺癌末期、行動不便的母親,纔會延遲與監控中心聯絡報到,至於兩次接近漁港的行蹤是因爲他開車載母親前往高雄鳳山區的中醫診所就診,沿途經過國道三號,但並未停靠漁港。
張綱維的律師陳恆寬則強調,法院可函詢電信公司提供的手機定位資料,以證明張當時並未離開其住所,亦無預備偷渡的行爲,將提出抗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