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刑事局大隊長涉貪! 走「地下通道」進士檢惹議

士林地檢署。(資料照)

前刑事局南部打擊犯罪中心大隊長徐宏傑,因捲入貪污案件,7月24日由臺南調查人員陪同下,未經拘捕、也未上銬,卻從士林地檢署地下室的「人犯專用通道」進入偵查大樓,此舉引發外界質疑士林地檢署有圖利特定人士,引發公平性爭議。士檢迴應,個案處理細節不便透露。

回溯過往,士林地檢署爲確保解送人犯的順暢與安全,曾針對如港女潘曉穎命案嫌犯陳同佳等案例,特別規劃地下1樓作爲人犯專用通道,並由法警室控制車道柵欄,車輛進入地下車道後由法警開門接人,這套行之有年的流程,主要針對遭逮捕或拘提的對象,以防範脫逃。

然而,此次徐宏傑的情形顯然與既有規範相悖。案發當天,他並非遭逮捕或拘提,而是主動配合辦案人員前往地檢署說明,並未逮捕上銬。據瞭解,徐宏傑在車上向辦案人員表達不希望被媒體拍攝,擔心影響個人聲譽及警職生涯,因此提出希望經由地下通道進入的要求。辦案人員隨後「從善如流」,拉開柵欄讓徐宏傑得以從地下室進入,此舉讓人質疑被告人權的公平性,圖利特定人開後門。

面對外界的諸多質疑,士林地檢署迴應,「個案處理,細節不便透露」。此案也恰逢高階警官例行性大規模調動前夕,警界內部不少高層私下議論,認爲此案的調查時機點,加上徐宏傑僅以50萬元交保,不禁令人懷疑案件後續的發展是否存在選擇性執法的疑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