欠稅4千萬擺爛!女董座找遊民當公司人頭 執行署這招讓她火速繳錢

行政執行署

電腦、數位相機批發商簡姓負責人,欠稅4087萬元不繳,找吳姓遊民將公司人頭負責人後,公司隨即倒閉,行政執行署臺北分署追稅10多年,從公司金流查出簡女在公司倒閉前曾匯出1.1億,並以規避洗錢通報方式,用化整爲零手法將個人帳戶數百萬元資金提領一空,日前通知簡女說明清償計劃,並予留置,準備聲請管收,簡女見狀立刻籌錢先繳納1000萬元,其餘3000多萬欠稅,則承諾分72期繳清。

臺北分署表示,該間資本額僅500萬元的公司,因漏報100年度高達1億2000餘萬元的數位相機銷貨收入,遭國稅局追補漏稅額及罰鍰合計4087萬餘元,案件於2014年1月移送行政執行署臺北分署執行。

但時任公司負責人簡女,在接受國稅局調查時已簽署承諾書表示願意繳清稅款後,立即將公司帳戶結清,並將股權全數轉讓給一名原來住在安養中心、早已行蹤不明的吳姓遊民,公司隨即倒閉,故意拒繳欠稅款。

雖然該間公司被廢止登記、名下無任何財產,且負責人簡女不知去向的困境,臺北分署鍥而不捨,全面清查該公司自2000年至解散日爲止的所有銀行帳戶金流,並多次通知簡女到場說明。

臺北分署發現,簡女任公司帳戶5億多元的銷售所得款項被第三人匯往國外,更在公司欠稅後,持續將1億1776萬餘元匯出;此外,還讓第三人提領公司帳戶內共計714萬元,另以化整爲零、低於大額交易洗錢通報門檻的方式,將她帳戶內數百萬元款項提領一空,資金去向不明。

臺北分署認爲,簡女故意不繳稅,並有隱匿、處分財產行爲,已符合管收事由,於9月23日再次通知她到場,簡女對金流仍推稱「忘了」,亦未提出合理的清償計劃,臺北分署當場依法將其暫予留置,並準備向法院聲請管收。

簡女見狀,火速與家人商討,即於當日中午匯款繳納500萬元,並於10月7日再繳納500萬元,共計繳納1000萬元款項,其餘3000多萬欠稅,則承諾分72期繳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