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女友謊稱生子纏人夫5年 假冒兒子傳訊「認爹」
新竹一名女子小美(化名)與已婚前男友阿德(化名)重逢後,不僅謊稱曾爲他生下兒子,還多次與對方發生性關係,甚至互稱男女朋友。(示意圖、與本案無關/AI生成)
一段舊情復燃,竟演變成5年婚外情!新竹一名女子小美(化名)與已婚前男友阿德(化名)重逢後,不僅謊稱曾爲他生下兒子,還多次與對方發生性關係,甚至互稱男女朋友。阿德的老婆小萱(化名)發現後氣炸提告,新竹地院一審判小美須賠償40萬元,小美不服上訴,高等法院回上訴,全案定讞。
判決指出,小美與阿德高中時曾交往,多年後重逢,明知對方已婚,卻聲稱當年分手後發現懷孕,生下兒子並交給他人撫養,讓阿德心生愧疚。兩人自107年11月起開始交往,每月至少約會2次,還多次到汽車旅館或小美住處發生關係,甚至互贈鑽戒,小美更假冒兒子名義傳訊「爹的:我是OO,我回來了。媽咪在廁所。母親在跟媽咪在房間說事情,很多事,很遺憾。」給阿德,企圖維持關係。
直到112年7月,阿德向妻子坦承外遇,小萱才驚覺婚姻遭破壞,憤而提告求償。小美辯稱是阿德強行進入她的生活且在住處發生關係,並提出對話「我喜歡現在的單身生活,請不要打擾。」、「顧好你自己的家庭,不要腳踏兩條船。」、「別再見面和聯絡了」、「你我已全部是完結篇,你走你的陽關道,我走我的獨木橋」、「我們往後不要再聯絡,就算偶遇,我也會不認識你」,「配偶權」非法律明定權利,否認侵害配偶權。
但法官根據兩人LINE對話,發現小美主動準備威而鋼給阿德使用,且互動親密,不像是性侵受害者,認定她明知阿德已婚仍介入婚姻,情節重大。
高等法院審理後認爲,小美行爲已破壞小萱婚姻幸福,審酌雙方經濟狀況,判小美應賠償40萬元精神撫慰金,全案確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