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科累累!彰化惡男襲警卡彈關不怕 假釋出獄再犯案遭重判13年

周男假釋出獄後,不僅重操舊業製造槍枝及爆裂物,去年警方攻堅時還拒捕,彰化地方法院依其爲累犯,重判13年徒刑,併科罰金30萬元。(葉靜美攝)

彰化縣一名51歲周姓男子前科累累,2012年就曾因持有槍械遭警方攔查,他因此欲對員警開槍,幸槍枝卡彈未能擊發,被依殺人未遂等罪重判8年4月,假釋出獄後卻仍不知悔改,不僅重操舊業製造槍枝及爆裂物,去年警方攻堅時還拒捕,甚至嗆警「要搜?這樣就抱歉哦」,彰化地方法院依其爲累犯,重判13年徒刑,併科罰金30萬元。

周男曾因殺人未遂、槍砲彈藥刀械管制條例等被判刑,卻仍關不怕,2012年6月底,他把已上膛的改造手槍放在手提包內,因行跡可疑遭警方盤查,他爲了不要讓警方查出身上有槍,而企圖向員警行賄,表示「我拿一本(指10萬元)給你們,不要查我」,遭員警拒絕後,隨即取出包包內手槍向員警開槍,他連扣2、3次板機,幸因該手槍卡彈未能擊發,法院依殺人未遂等罪,判處有期徒刑8年4月,2021年2月間提前假釋出獄。

周男出獄後還是不知悔改,判決書指出,周男又在2023年7月至隔年2月間,租下員林市一處平房,並在其內從事槍械改造,製造出7枝具有殺傷力之非制式衝鋒槍、非制式手槍,子彈136顆及具有殺傷力、破壞性之點火式爆裂物17枚等。

他爲掩飾犯行,先將槍械透過獄中熟識的黃男,藏放在黃男不知情的友人處,仍遭警方查獲,就在警方要逮捕周男之際,他不但手持遙控器,與警方對恃,還嗆員警「要搜?這樣就抱歉哦」,因員警懷疑周男持有爆裂物,立即請來霹靂小組人員到場支援,最終才順利將周男逮捕到案。

周男一度辯稱「那些東西不是我製造的」,直至開庭前才坦承犯行,法官認爲周男前曾因殺人未遂、槍砲彈藥刀械管制、貪污治罪條例等案件被判刑8年4月,前案執行完畢未滿5年,又故意再犯此案,爲累犯,認定周男具有特別惡性及刑罰反應力薄弱情形,依刑法第47條第1項規定加重其刑,非法制造爆裂物罪,累犯,處有期徒刑12年6月,併科罰金30萬元,另犯妨害公務執行罪,累犯,處有期徒刑6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