簽訂臺美對等貿易協定 法人評估對臺股有利
臺美正式簽署「對等貿易協定」,法人機構表示,這不是一般的貿易協定,而是一場結構性的再定價,對臺股來說,將是「正面效益」遠大於「負面影響」的利多。
臺新新光金控首席經濟學家李鎮宇表示,這次談判相當成功,其中最重要的,就是關稅從「32%+MFN(最惠國稅率)」一路談到「15%且不疊加」。這已經相當不容易了,再加上2,072項產品豁免,實質平均關稅降到12.33%。關稅大規模下降,換句話說,臺灣企業原本揹着一個幾乎接近36%的平均負擔在跑步,現在變成12%多。
等於把臺商的腳鐐拆掉。臺灣廠商不怕競爭,怕的是不公平的競爭。只要能跟競爭國站在同一個起跑點,臺商是很有競爭力的。
更關鍵的是「不疊加」,計算方式與日本、韓國、歐盟一致,等於終於站在同一條起跑線。
這一點,對工具機、機械、醫材、紡織、農漁產品,是真正的現金流差異。
法人機構表示,此次臺美簽署對等貿易協定,在出口關稅部分,對工具機、自行車、紡織、半導體等產業上,將有實質助益,對臺股將是大利多;至於在進口關稅的部分,對肉食品(大成、卜蜂等)、汽車通路商(泛德永業、和泰車、裕日車等從美國進口商)、一般通路商(受惠美系保健食品等採購成本降低的寶雅、大樹、統一超)等業者來說,也將屬利多;雖對國內的乳品、養豬、本土製造汽車等產業來說,將是受害族羣。
而對臺股來說,半導體等受惠產業遠大於受害產業下,此次臺美簽署對等貿易協定將屬實質的利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