欠大S扶養費750萬 汪小菲提債務人異議之訴原定明開庭 因這原因取消

大S徐熙媛因流感併發肺炎逝世,而她生前與韓國歌手「酷龍」具俊曄再婚,前夫汪小菲拒依協議支付費用,大S以調解筆錄爲據聲請強制執行獲准,汪小菲聲請停止強制執行,並向大S提債務人異議之訴,一審判汪小菲敗訴。汪上訴,臺灣高等法院原定明日行準備程序,但因大S過世,仍待繼承人承受訴訟,因此取消明日庭期。

高院指出,本案因爲一方當事人死亡,仍有待繼承人等或其他依法令應續行訴訟之人承受訴訟,因此取消明日準備程序。

汪小菲與大S2021年11月12日於北院調解離婚,依調解筆錄附件規定,他應自2021年12月1日起至2038年3月1日止,按每3個月的第1個月1日前給付大S家人300萬元(每月100萬元),以匯款方式付錢。

大S以汪小菲未依照調解筆錄約定給付生活費,聲請強制執行汪小菲750萬元財產,但汪小菲認爲沒有違反調解筆錄中的給付義務,依法提債務人異議之訴,並請求法院在訴訟確定之前,暫時停止執行他的財產。

一審認爲,汪小菲針對應於2022年3月1日給付的第2期家人定期定額扶養費300萬元,於同年6月1日給付的第3期扶養費300萬元,及9月1日應給付的第4期扶養費300萬元,共計900萬元,總計僅給付150萬元,尚欠750萬元未付,大S聲請對汪執行750萬元債權有據。

大S(右)與前夫汪小菲(左)離婚多年,仍然話題不斷。(取材自臉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