妻子懷孕生子拒行房 退役士官狼爪竟伸向國1小姨子

高雄一名退役不久的前士官,被妻子掀出13年前曾猥褻小姨子,最終被判刑10月。可上訴。聯合報系資料照

高雄一名退役不久的士官涉嫌在妻子懷孕期間,猥褻妻子的13歲妹妹,全案等到他外遇打離婚官司,這段13年前的惡行才曝光,高雄高分院審理後,依強制猥褻罪,判處前士官徒刑10月。可上訴。

判決指出,這名前士官1998年入伍,直到2023年才退役,當時他還在服役時,與妻子住在苓雅區孃家,同住者還有岳母、小舅子和妻子13歲的妹妹。

2010年3月間,前士官妻子剛生小孩,妻子的胞弟因生病住院,由岳母在醫院照顧,家裡只剩13歲的小姨子。

某天深夜,前士官見妻子與小孩熟睡所際,摸進小姨子房間,涉嫌撫摸她私處,對方驚醒後不知所措,隔天早上向姐姐哭訴,阿榮在被追問之下認錯,並向妻子下跪道歉,也向岳母道歉,且獲得對方原諒。

事隔13年後,前士官因外遇和妻子打離婚官司,妻子趁着與前士官對質時,詢問他13年前對妹妹所做的事情,當時前士官坦承「我摸她」,妻子追問「當時妹妹幾歲」,前士官則說「國一,13歲」。

妻子取得這段錄音後,由妹妹正式向前士官提告,高雄地院審理時,他否認犯行,稱是妻子挾怨報復。

法官爲此勘驗錄音譯文,認爲當時前士官因妻子懷孕、生產拒絕行房,跑去猥褻妻子妹妹,因妻子和小姨子證述一致,依強制猥褻罪,判處前士官有期徒刑10月。

他不服上訴。高雄高分院審理時,小姨子又提出補強證據,指前士官透過妻子向她轉達道歉,承認所爲非常過份,因此認定前士官確實猥褻妻子胞妹,維持原審刑度,仍可上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