棄嬰跟市長姓?律師親曝正解 改「他們」擔任監護人
有網友表示,在醫院兒科獲得冷知識,遺棄的嬰兒會跟市長姓,文章引起廣大回響。對此,律師林智羣也親自解答。(示意圖:shutterstock/達志)
「棄嬰跟誰姓?」有網友表示,在醫院兒科獲得冷知識,遺棄的嬰兒會跟市長姓,文章引起廣大回響。對此,律師林智羣也親自解答,依戶籍法規定,現在監護人不一定由市長擔任,而是跟「社會局局長」或兒童育幼院等「機構負責人」的姓氏。
一名網友昨(2)日在社羣平臺Threads發文寫下,「我在醫院兒科得到的冷知識:被遺棄的嬰兒會跟市長姓。」貼文引發網友討論,許多人紛紛留言「朋友爸爸是戰爭孤兒,身分證媽媽寫宋美齡,父親也是寫蔣中正喔」、「真蔣家後代」、「有點暖心,卻有些說不出來的心酸」,還有人提到不同答案「法令改了,由認養機構監護人的姓氏」、「應該是社會局長的姓?」
對此,律師林智羣在臉書解答,究竟「棄嬰跟誰姓?」依照戶籍法規定,應是跟「監護人」的姓,而之前都是由縣市長擔任監護人,因此胡志強、朱立倫時代,棄嬰、孤兒都是跟市長的姓(胡、朱)。接着他指出,但現今監護人不一定由市長擔任,而是由社會局局長或機構負責人(兒童育幼院院長)擔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