七期命案主嫌「媽放棄事業返臺」 小弟喊只搬身體...3人全延押

▲臺中七期命案主嫌劉男等人延押2月。(圖/ETtoday資料照)

記者許權毅/臺中報導

臺中市七期豪宅命案,劉姓主嫌與2名小弟將一名許男囚禁凌虐,甚至用10種器具虐打,還自行拍影片外傳,最終許男遭活活虐死。主嫌劉男坦承犯行請求交保,自稱媽媽放棄大陸事業返臺陪伴訴訟,不可能丟下媽媽逃亡。劉姓小弟否認凌虐,僅配合搬運許男身體,石姓小弟坦承犯行。地院則裁定3人均延押禁見。

回顧本案,劉男自2020年起聘僱一名許男擔任助理,另名劉男、石男爲主嫌之友人、新任助理等。去年10月18日凌晨,劉男因傳播小姐款項以及許男歷來請款事宜,雙方發生爭執,劉遂夥同其餘共犯,要許男待在陽臺,並且脫掉全身衣物,開始凌虐毆打、凌虐許男。

▲當時許男遭虐殺畫面被劉嫌錄下外流。(圖/翻攝黑色豪門企業)

許男陸續遭鋁製球棒、皮帶、榔頭毆打,還有六角鈑手戳刺、尖刀割刺、噴槍型打火機灼燒、電擊棒電擊、空氣槍射擊、吸塵器尖端戳刺以及老虎鉗夾拔牙齒,凌虐兇器高達10種,手段相當惡劣,許男在被虐打一天後傷重死亡。

劉姓主嫌與劉姓、石姓小弟遭起訴移審後,羈押禁見2次,近日羈押期滿。本案近日於國審程序協商會議時,劉姓主嫌承認起訴書所載罪名,但是對犯罪事實、分工有爭執,劉姓小弟僅承認傷害致死,否認凌虐,石姓小弟坦承全部犯行。

劉姓主嫌說,已經被羈押1年多,坦承起訴犯行,無須串供,媽媽放棄大陸事業,返回臺灣陪伴訴訟,不可能丟下媽媽逃亡,與被害人家屬調解,但是和解金過高,請求交保在外籌措交保金,願意配合科技監控;劉姓小弟則說,自己沒有凌虐,只有協助移動搬運身體,與石姓小弟均請求交保。

▲七期命案劉姓小弟否認凌虐,說自己僅有協助搬運許男。(圖/記者許權毅攝)

地院仍認爲,3人對犯行而言有利害關係,石姓小弟也曾說,劉姓主嫌曾教導對外統一說法,可知劉姓主嫌有影響力,又考量無法排除串證可能性與案件情節,現今通訊軟體種類繁多,若交保不足以確保審理程序順利進行,裁定3人自19日起均延長羈押2月,禁止接見通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