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期貨》期交所調高華邦電、金居期貨契約保證金

期交所指出,本次調高是華邦電(2344)及金居(8358)分別經證交所及櫃買中心於114年10月20日公佈爲處置有價證券(處置期間爲114年10月21日至114年11月4日)。

期交所依規定調高華邦電期貨契約(FZF)及金居期貨契約(PQF)所有月份保證金適用比例,自114年10月22日(證券市場處置生效日次一營業日)一般交易時段結束後起實施,並於證券市場處置期間結束後,於114年11月4日一般交易時段結束後恢復爲調整前之保證金。

參照證券市場處置措施,調整期間如遇休市、有價證券停止買賣、全日暫停交易,則恢復日順延執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