氣候變化威脅能源安全,如何應對和評估
氣候變化已經成爲全球性前瞻性挑戰,不僅關乎環境保護,更深刻影響能源安全、社會穩定及利益風險分配。
中國人民大學副校長鄭新業在近日舉行的人與社會全面發展目標(CDGs)2025年度夏季研討會作出上述表示。
鄭新業提出,在資源風險上升、貿易保護主義擡頭、全球經濟增長乏力的背景下,應對氣候變化的緊迫性與複雜性進一步加劇,尤其對欠發達地區而言,平衡綠色轉型與持續發展更爲艱難。
中國科學院院士陳德亮在上述論壇中援引IPCC最新報告強調,人類活動導致全球氣候變暖已成爲“明確事實”,當前全球平均氣溫較工業化前上升1.2℃,未來5年有極高概率突破1.5℃臨界值。極端天氣正對能源系統構成系統性威脅,包括風速減弱影響風電效率、高溫乾旱加劇供電緊張,而極端事件的“複合效應”更使能源安全風險倍增。
陳德亮以歐洲經驗爲例,提出能源系統需從“被動恢復”轉向“主動轉型”,通過技術創新提升韌性,例如水上太陽能電站既能提高土地利用率,又能降低極端溫度對發電效率的影響。同時,全球應以臭氧層保護成功案例爲鑑,強化科學合作,推動氣候數據共享與跨國能源網絡協同,避免地緣政治分歧阻礙氣候行動。
“極端氣候對能源生產的負面影響顯著,模型顯示極端氣候風險指數每上升1單位,總髮電量將顯著下降,其中風電受風速變化影響最大,火電、水電亦受極端溫度和降水衝擊。”對此,南方電網能源發展研究院總經理陳偉榮進一步提出四大應對策略:一是構建氣候風險監測預警體系,完善跨區域應急物資調配;二是優化能源多元供給,推動風光水火協同;三是建立極端氣候下電力市場應急機制;四是創新氣候金融產品,如碳資產保險、綠色產業基金等,爲能源韌性建設提供支撐。
此外,本次研討會還發布了《人與社會全面發展目標:從SDGs到CDGs的理論基礎和實踐基礎》的報告。
中國人民大學應用經濟學院副教授陳佳瑩在研討會上表示,回顧現有全球發展指標體系,人類發展指數(HDIs)聚焦健康、教育、收入三大維度,可持續發展目標(SDGs)雖然擴展至17項目標及200餘項指標,但是存在顯著侷限,體現在目標間存在矛盾、數據缺失與更新滯後、對現實問題迴應不足等方面。
針對“如何協調減貧、經濟增長與氣候行動”這一全球共性難題,報告提出綜合發展目標(CDGs)新框架,強調“自下而上、實踐驅動”原則,以“人的發展與社會全面進步”爲核心目標,涵蓋創新、協調、綠色、開放、共享五大維度,旨在彌補現有指標體系不足,更精準反映各國發展實踐。
九州大學特聘教授馬奈木·俊介(Shunsuke Managi)表示,CDGs報告的創新性不僅體現在指標體系本身,更在於對現實政策問題的迴應。xCDGs需進一步強化三方面內容:一是將自然資本納入核心指標,關注可再生能源、氣候變化等環境要素;二是增加空間維度分析,利用衛星數據等技術細化區域發展差異,如中國東西部差距研究;三是結合人工智能技術預測未來趨勢,例如通過建模分析2100年可再生能源需求,爲基礎設施規劃提供支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