七法遭重判掀爬蟲與著作權之爭 業界矚目上訴發展
國內知名法學資料庫業者法源資訊指控新創法律科技公司七法公司(Lawsnote)透過爬蟲技術非法擷取其資料庫內容供商業營利,涉嫌侵害著作權。新北地方法院日前做出罕見重判,將七法公司兩位共同創辦人郭榮彥與謝復雅分別判處四年及兩年徒刑,並與公司共同連帶賠償法源資訊新臺幣1億545萬餘元。對此,七法強調將提出上訴,並重申自身立場與對臺灣開放資料政策的看法。
此案已成爲我國資料爬取、法律資訊公開與著作權保障三者間高度爭議的案例,後續七法公司的上訴結果及其對臺灣法律資訊產業的影響,備受矚目。
七法公司委任律師楊哲瑋接受專訪時指出,法院此次判決明顯過重,即使認定構成侵權,量刑也遠高於同類型案件。他表示,依著作權法最高刑期爲五年,此案判決郭榮彥四年徒刑,已接近上限,甚至超過過往販售盜版商品或詐欺案件的量刑水準,令人難以接受。他強調:「我們認爲此案不公平,已確定會提起上訴。」
針對法院認定七法「法規沿革」內容構成侵權,楊哲瑋解釋,所謂沿革編輯乃是針對法律修正歷程的整理,內容如「民法第五條在104年修正」等,皆爲全國法規資料庫上之公開資訊,屬於技術性與功能性的彙整。他質疑法源資訊長期承攬政府標案後,卻仍主張這些彙整資料享有著作權,形同壟斷公共法規內容,不合理也不符合著作權法創意保護的初衷。
楊哲瑋進一步指出,七法公司建構資料庫過程中,取材來源遍及上百個政府公開平臺,法源只是其中一個來源網站。若所有這些公開來源皆被視爲法源所有,等同排除其他業者參與法律資訊整合的空間,嚴重打擊產業創新。
面對重罰與鉅額賠償,七法公司目前正籌措一億元資金以繳納保證金,避免法院對其資產進行扣押。楊哲瑋坦言,判決已對七法現金流與營運造成實質衝擊,但公司無意中止服務,將持續推動「讓法律更有效率」的創業理念,並透過司法程序爭取平反。
對於臺灣開放資料與著作權之間的界線問題,楊哲瑋強調,在AI科技快速發展的時代,資料應更開放透明。他指出,目前政府與民間機構電子化程度仍低,若對低創意門檻的資料加以嚴格保護,不但不利產業進步,也將使臺灣脫離AI發展潮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