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騎車載娃沒安全帽」被檢舉!轄區警迴應了 爸爸抱怨文引戰

▲爸爸騎車載1歲半寶寶沒戴安全帽,被檢舉開單後上網發文引起論戰。(圖/翻攝自Facebook/爆料公社,下同)

記者葉國吏/綜合報導

新北一名父親近日因家中無人能照顧孩子,只好騎機車載着1歲6個月大的寶寶前往公司,結果在板橋新海橋時被檢舉「幼童未戴安全帽」。該父親上網發文,引起網友兩派看法。對此轄區員警迴應了。

▲騎士爸遭檢舉發文抱怨檢舉達人。(圖/翻攝自Facebook/爆料公社)

該父親於19日在臉書社團「爆料公社」分享經歷,提到5月23日因妻子上班,家中沒人能照看孩子,他便騎機車載着幼子去公司打卡。途中遭檢舉未讓孩子佩戴安全帽,但他強調目前市售安全帽多針對成人或年長兒童設計,幼童專用的安全帽幾乎沒有,僅能找到學步防摔頭盔或兒童單車安全帽。他向相關單位求助,卻僅收到「違規屬實,建議申訴」的迴應。

該父親進一步查詢資料後發現,幼童因頸部脊椎尚未發育完全,佩戴安全帽可能增加受傷風險。此外,法規規定安全帽必須符合頭型、不晃動、視線不遮蔽,且釦環需緊繫於下齶,但他坦言,現行規範似乎無法解決幼童乘坐機車的安全需求。他質疑:「機車不行,計程車也有安全座椅問題,那帶2歲以下的小孩是否只能開車?這樣的情況家長該怎麼辦?」

此話題引發網友熱議,部分人認爲法規設計不周,導致家長陷入困境,「臺灣對媽媽真的很不友善」、「現在要有車才能合法,這對一般家庭負擔太大」。然而,也有網友認爲父親確實違規,「法規就是如此,申訴恐怕沒用」。

對此,新北市海山分局迴應,本案發生於5月23日上午9時許,地點位於板橋區新海橋附近。警方接獲檢舉後,經審查影像認定違規屬實,依《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第31條第6項開罰駕駛人新臺幣500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