父騎車「1歲娃沒戴安全帽」挨罰 兩派網戰翻!制單警局迴應了
一名父親騎車載1歲半寶寶,但幼兒沒戴安全帽遭檢舉挨罰。(翻攝爆料公社公開版)
新北市一名父親日前騎車載1歲半的幼兒出門,因孩子未依規定戴安全帽遭檢舉告發,他收到罰單後氣炸表示,市面上找不到適合1歲多孩子戴的安全帽,且2歲以下頸部脊椎尚未發育容易受傷,質疑難道帶幼兒外出只能「開車」,文章掀起兩派人馬論戰。對此,制單開罰的海山分局也迴應了。
該名父親於19日在臉書「爆料公社公開版」抱怨,當天老婆去上班,沒人顧小孩只好把寶寶帶去公司,未料途中竟遭檢舉「未戴安全帽」,小孩僅1歲6個月,市面上找不到有合適且符合臺灣安全帽標章的產品,尋求相關單位卻被迴應「就違規屬實,不然你申訴看看」。他表示,在網路搜尋只找到幼兒配戴的學步防摔頭盔跟兒童單車安全帽,且經查詢2歲以下因頸部脊椎尚未發育,不建議配戴安全帽,戴了反而容易受傷;並質疑沒有合法的方式騎車載幼兒外出,難道家裡有這個年齡段的小朋友想出門只能自行開車?
文章引起熱議,有人留言「檢舉人應該是希望你重視孩子的安全,畢竟孩子禁不起任何閃失」、「所以你是覺得你出車禍的時候,你小孩的頭比你硬?」、「我兒子也很小,1歲就帶安全帽了」,但也有另一派網友贊同表示「臺灣檢舉達人很多」、「現在要有車才能合法,這對一般家庭負擔太大」。
對此,海山分局說明,事發於5月23日上午9時29分,板橋區新海橋往新莊方向,翁男於上述時地附載幼兒,未依規定配戴安全帽,一旁民衆發現並檢具違規證據資料,上傳至新北市警察局交通違規檢舉系統。經分局檢視影像,認定違規行爲屬實,依違反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第31條第6項「機車駕駛人或附載座人未依規定戴安全帽」舉發,處駕駛人新臺幣500元罰鍰。
海山分局提醒,騎乘機車時務必配戴安全帽,並注意安全帽的正確配戴方式,以確保行車安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