氣爆案後中市第二波公安稽查 12日起鎖定50家餐飲業

經發局第二波公安稽查重點爲建築空間防火避難設施、消防安全設備、職場環境安全、天然氣管線安全、公共意外責任保險單等項目。圖/市府提供

臺中新光三越百貨中港店2月13日發生氣爆案,釀4死,是臺灣史上最嚴重的百貨公司公安意外,中市府稽查轄內39家大型百貨、量販店,20日稽查完畢;市府今表示,3月12日起將展開第二波公安稽查,對象是大量用氣的50家餐飲業,預計4月底前完成。

都市發展局2月14日起針對臺中39家樓地板面積超過5000平方公尺的大型量販店、百貨商場專案稽查,7天下來發現16家商場違失,主要項目是餐廳防火區劃缺失,即防火門損壞,處以6萬元到30萬元罰鍰並限期改善,不過並未發現嚴重違失,無勒令停業。

市府2月21日公安會報中,副市長黃國榮指示除了大型商場稽查,也要稽查餐飲業,交由經濟發展局主責。經發局今天表示,氣爆案凸顯出餐飲業用氣安全問題,3月12日起邀集都發局、消防局、衛生局、勞工局與3家天然氣公司,稽查每月用氣量超過2000度的前50家餐飲業。

都發局長張峰源指出,考量2月稽查大型商場的結果,違規情形多是廚房防火門損壞、出菜口未設置防火門、管線腐蝕等問題,本次稽查重點爲建築空間防火避難設施、消防安全設備、職場環境安全、天然氣管線安全、公共意外責任保險單等項目。

經發局表示,稽查對象包含大里、西屯、南屯、豐原等大型餐飲業聚集地的知名婚宴會館與餐館,共50家,每週稽查2次,首波將稽查4家業者,預計4月底前稽查完畢;若發現違規項目,由天然氣公司要求改善並停止供氣,其他權責單位依建築法、消防法、食品衛生安全法等法令裁處。

臺中市經濟發展局3月12日起將公安稽查50家大量用氣的餐飲業,預計4月底稽查完畢。圖/市府提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