普發現金非適當時機? 主計長指「這點」時空背景不同

主計長陳淑姿說明,過去在疫後特別發放現金,主要是國際因素影響,國內消費受到重大打擊,所以需要刺激營業;目前國內市場的內需非常穩定,因此這次特別條例院版沒有支持要發放現金。記者杜建重/攝影

因應川普關稅衝擊,立法院經濟、財政委員會21日聯席會議逐條討論「特別條例」。有關在野黨提案,特別條例納入普發現金,行政院主計總處主計長陳淑姿迴應,過去在疫後特別發放現金,主要是國際因素影響,國內消費受到重大打擊,所以需要刺激營業;目前國內市場的內需非常穩定,因此這次特別條例院版沒有支持要發放現金。

立法院經濟、財政兩委員會聯席會議,審議「因應國際情勢強化經濟社會及國土安全韌性特別條例草案」案,詢答部分上週已結束,今天進入朝野立委提案逐條討論、協商。審議過程中,在野黨團繼上週之後,再次說明提案,希望特別條例納入普發現金。

陳淑姿指出,依照《財政紀律法》第七條規定,立法機關制定或修正法律、法規等,不得增加固定經費額度或比例,有此一限制。如果明訂經費的編列下限或有相關固定的比例,不利於政府整體資源的運用和效率,也跟財政紀律法相違背。

陳淑姿說明,所謂發放現金的時機,爲什麼現在覺得不是適當的時機。當初疫後特別發放現金,主要是受到俄烏戰爭相關、美中貿易戰的影響,國內餐飲、旅宿、零售都受到重大打擊,所以需要刺激營業。

她表示,目前國內市場的內需非常穩定,也非常活絡,114年1月份、113年全年度的批發零售、餐飲業,營業額都創新高,不需要再去刺激內需市場,再刺激的結果可能會不如預期。

陳淑姿說,以上前後兩個時間提出發放現金的背景不同,因此這次特別條例院版沒有支持要發放現金。

有關特別條例內容,陳淑姿重申,院版預算4100億,其中支持產業安定就業930億。在支持產業安定就業這一項之中,提供企業金融支持250億、提升產業競爭力250億,協助企業開拓多元市場100億、勞工安定150億,以及強化企業金融支持,提升產業競爭力是180億。

陳淑姿提到,另外照顧民生的部分是1670億,其中強化高度等教育人才培育200億、挹注臺電1000億,挹注全民健保200億、挹注勞保100億,以及加強照顧弱勢族羣、提供關懷協助是170億。此外,還有加強化國土安全韌性1500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