普發1萬 永居外籍人士可領

總統府日前正式公告「因應國際情勢強化經濟社會及民生國安韌性特別條例」,閣揆卓榮泰也宣佈,行政院會下週將送出特別預算,外界樂觀估計最快十月就可發放現金一萬元。卓榮泰昨天表示,在臺灣永久居留的外籍民衆也一併包含在發放對象中,希望立法院九月下旬開議後儘快排審特別預算,一個月內就可以啓動現金髮放程序,估計七個月可發放完畢。

卓榮泰表示,行政院認爲如果要發,就全面廣泛發放,因此行政院增編了十億元,讓在臺灣永久居留的外籍民衆也一併包含在發放對象中。他強調,往年的作法也包括在內。

根據二○二三年普發現金六千元的「全民共享經濟成果普發現金辦法」規定,除國內現有戶籍的國民可以領取外,還包括因公派駐國外於國內現無戶籍之人員及其具有中華民國國籍的眷屬;取得臺灣地區居留許可的無戶籍國民。大陸地區人民爲國內現有戶籍國民的配偶,且取得臺灣地區依親居留、長期居留許可等。外國人爲國內現有戶籍國民的配偶,且取得居留許可等等。

至於這次是否完全比照普發現金六千元的領取資格,政院方面人士表示,確認細節後將對外說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