普發1萬10月底能如期發? 卓榮泰坦言有困難:再訂定可執行時間

▲卓榮泰。(圖/記者屠惠剛攝)

記者崔至雲/臺北報導

立法院日前通過《因應國際情勢強化經濟社會及民生國安韌性特別條例》,內容包括10月底前普發現金1萬元,總統賴清德也於8月1日公告生效,外界關心是否如期發放?行政院長卓榮泰今(12日)上午答詢時坦言,「是有困難的」,目前是要把憲法程序紛爭解決後,就能依生效法律處理。

立法院今日召開院會,邀請行政院院長率同相關部會首長列席,提出「丹娜絲颱風及七二八豪雨災後復原重建」專案報告並備質詢。

楊瓊瓔質詢時詢問,普發現金7月11日三讀通過韌性特別條例,8月1日賴清德總統公告,行政院現在對此事態度如何?卓榮泰表示,立法院修訂的法律,總統公告就會生效。楊瓊瓔追問「行政院要執行嗎?」卓則說,他認爲在制定過程中,對於大幅增加歲出卻未徵詢行政院,違反憲法、預算法規定,「但總統公佈部分既已生效,基本上不變。」

楊瓊瓔認爲,四年1.87兆的超徵稅收,本來就要還稅於民。新加坡普發現金2萬、南韓發了9,300元,美國也準備普發600元美金、大約是1萬8,000元新臺幣。這是非常合理振興經濟、擴充內需很重要的事情。

楊瓊瓔也說,前行政院長蘇貞昌曾說普發現金、振興券是「全民共享經濟成果」、陳建仁也說此舉可以刺激內需市場,現在物價這麼高,要苦民所苦,發現金一人一萬,讓民衆緩解物價高的壓力,這是非常合理的財政紀律的分配。

卓榮泰表示,普發現金讓行政必須舉債,來完成這個法律。但他認爲,即使舉債,如果國人這麼期待,立院有這麼要求,總統也已經公佈,可以舉債,但一定要合乎憲法的程序,他正在努力尋求解決困難,把憲法程序紛爭解決完之後,就可以依照現在生效的法律,後續執行。

楊瓊瓔詢問,依照賴總統公告的特別條例,10月底以前必須要普發現金,行政院是否如期執行?卓榮泰坦言,依照財政單位過去的經驗,趕在10月底前發放是有困難。

卓榮泰解釋,過去是普發現金要發,提前做了很多作業,但現在是立法院突然加了這個作業,沒辦法提前做準備工作。政院會努力在條例修正、預算編列之後,訂定一個可以執行時間,當然條例、預算編列之後,越快執行對行政院也越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