婆婆住院兒媳不許老公去照顧,岳母生病想住女兒家,女婿一口拒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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每個人都是父母所生,是父母含辛茹苦撫養長大的,沒有誰是從石頭裡蹦出來的,也沒有誰是自己長大的。所以爲人子女者要孝順父母,這是天經地義的事,也是法律明確規定的。

可有些兒媳,自己的父母是父母,老公的父母就不是父母了。區別對待雙方父母的小夫妻,夫妻感情遲早會出問題,家庭也不會幸福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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講述者:徐先生,46歲

我出生於農村,父母都是地地道道的農民,我是我們家族中唯一的大學生。在我上大學的那個年代,農家子弟上大學的,還並不是特別多,所以我在村裡還是比較吃香的。

說起我考大學的事,跟我媽有着很大的關係。我爺爺奶奶生了4個女兒1個兒子,我爸是最小的,他們就是想生兒子,才一連生了5個孩子。

到我爸娶親時,我奶奶是看中了隔壁村的一個姑娘,但我爸看中了我媽。奶奶不喜歡我媽,因爲我媽的孃家條件不好,但我爸堅持要娶我媽。

最後奶奶沒辦法,只能同意了這門親事,但她心裡是很排斥我媽的。我爸和我媽結婚後,奶奶總找我媽的麻煩,婆媳矛盾就頻繁發生。

我爸向着我媽,奶奶就說他娶了媳婦忘了娘,哭着去女兒家訴苦。我4個姑姑聽了奶奶的話後,就“殺”回孃家來替奶奶出頭,跟我爸和我媽大幹。我爸害怕,就不敢護着我媽了,我媽就總是被欺負。

03

在我的記憶中,我那4個姑姑,再加上我奶奶,她們5個女人對付我媽一個人,我媽自然弄不過她們的。所以她總是偷偷哭,罵我爸窩囊,我想要不是因爲我,我媽肯定是要跟我爸離婚的。

我想保護我媽,可那時我還小,根本保護不了。我媽就囑咐我,要好好讀書,讀了書才能出人頭地。所以我發奮努力,刻苦學習,成績一直在班裡遙遙領先。

後來,我考上了大學,我媽母憑子貴,4個姑姑和奶奶纔不敢欺負她了。

我大學畢業後,留在城裡工作,後來交了女朋友。女朋友也是農村出來的,他表哥在城裡開了一家鞋店,她在店裡賣鞋子。

我爸媽是希望我找一個大學生的,但我女朋友只有高中學歷。剛開始我媽不贊成,後來她說只要我喜歡,將來我不後悔就行。

04

我跟女朋友談了一年多後,女朋友家就提出要結婚了,結婚自然要置辦婚房的。我想貸款買婚房,可女朋友和她父母堅決不同意,非要我們男方家全款買婚房。

我媽就拿出所有的積蓄,還到處去借錢,東拼西湊,好不容易幫我買了一套三室一廳。那時我想,結婚後一間房間我和妻子住,一間房間孩子住,還有一間給我父母住。

我是家裡的獨子,父母肯定是要靠我養老的,那等他們年紀大了,肯定是要跟我住在一起的。

女方家還提出了要5萬塊彩禮錢,現在的人聽到5萬塊錢,感覺不多。但在20年前,我和妻子結婚時,5萬塊錢可是一大筆錢了。

但爲了滿足女方家的要求,我爸媽還是咬着牙承擔了。我是聽到女方要5萬塊彩禮時,有點打退堂鼓了,我幾個朋友結婚,他們家出的彩禮錢也就幾千塊錢,最多一家也只有一萬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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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媽安慰我,我們家出了5萬塊彩禮錢,女方也要辦相應的嫁妝的,叫我不要太計較了。可哪知道結婚時,女方只辦了一牀放在婚牀上的新被子,其他什麼嫁妝都沒有了。

我們家着實很驚訝,但已經舉行婚禮了,那麼多親戚朋友看着,還能怎麼着呢?後來妻子跟我說,她父母把5萬塊錢都留下了,說是要給她弟弟娶親用的,所以一分錢都沒給她。

我心裡很不爽,但想想妻子也沒辦法,總不能叫她去跟岳父母吵吧!

婚後第二年,妻子生下了女兒,我想讓我媽來帶孩子,順便也讓她住住我們的新房子。這房子是我媽和我爸買的,但他們一天都沒來住過,他們一直住在鄉下的老房子裡。

可妻子不同意,她不想跟婆婆住在一起,怕鬧出婆媳矛盾來。我覺得她的顧慮也不是沒有道理的,我奶奶和我媽吵架的事,還歷歷在目呢!

於是,妻子就做了全職媽媽,家裡的經濟負擔都壓到我一個人的肩上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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轉眼間女兒上小學了,妻子才又回到他表哥的店裡去賣鞋子。

有一天,我接到我爸的電話,說我媽肚子很疼,送到鎮衛生院後,醫生說要動手術。但鎮衛生院的條件太差,醫生建議去城裡的三甲醫院動手術。

我讓我爸照顧好我媽,我馬上聯繫120,另一方面我馬上去三甲醫院辦手續。我出門時,是想跟妻子一起去的,可妻子的態度很冷淡,說她要在家裡照顧孩子,沒法去的。

我想想也對,不能只顧了老人,不顧孩子了,我就獨自出門了。

120把我媽送到城裡的醫院裡時,我已經在醫院裡辦好各種手續了,所以我媽送到後就馬上進手術室了。

手術做得很順利,我媽脫離了生命危險,下一步就是護理的事情了。我爸陪着我媽,我是每天下班後去醫院,半夜回家休息。妻子對我意見很大,說我晚回來吵醒她和孩子睡覺了,不許我去醫院了。

我覺得怎麼能這樣呢?老媽住在醫院裡,做兒子的白天不去照顧了,下班後去看看,也是應該的。因爲這事,我們夫妻倆就吵架了,誰也不讓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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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媽出院的前天,醫生說出院後要注意休息,一個星期後再去醫院複診。我就想把我媽接到我們家去住一個星期,等複診過後再回鄉下。可我跟妻子說了後,她又不同意,還把我的錢都拿走了,怕我給父母花錢。

在出院的前一天,妻子去了醫院,象徵性地看望一下我媽。她話裡話外都是不希望我媽去我們家住,我爸媽自然是聽得出兒媳的意思的,所以第二天出院時,堅持回鄉下去了。

我回家後跟妻子吵了一架,我說她不願意孝敬我爸媽,我也沒意見,但她不能阻止我盡孝的。要不是看在女兒的面子上,我真想跟她離婚了。

這事後過了三年,岳母也生病了。她跟兒媳的關係不好,所以不願意住在家裡,想住到我們家來養病。妻子跟我說這事時,我沉默了一會兒,妻子就以爲我是默認了。

但我卻說不同意,她不喜歡跟婆婆住在一起,我也不喜歡跟岳母住在一起。我媽生病時,妻子不同意我媽來,現在我也不同意岳母來。

妻子暴跳如雷,跟我大吵一架,還以離婚來威脅我。但我絲毫不妥協,就是離婚,我也不同意岳母來住。

結語:

妻子不善待公婆,就別指望丈夫會善待岳父母。人心都是肉長的,都要將心比心,要學會換位思考。夫妻應該儘可能一視同仁地對待雙方父母,要爲配偶着想,就要愛屋及烏,善待他的父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