PLG》刻意推人出界只「過當」而非「不必要」 聯盟駁回勇士申訴
獵鷹洋將鉑金的推人動作被聯盟認定只是過當。(PLG提供)
關於季後賽G01勇士提出的申訴,PLG聯盟25日召開審判委員會議,駁回勇士的申訴。詳細說明如下:
『經多次回放與檢視臺鋼獵鷹#33 鉑金於第四節剩餘1分56秒之動作,認爲鉑金於當時仍有防守威希之可能性,且致力於比賽,爲籃球之正常動作。根據惡性犯規之要件檢視而言,就鉑金之致力防守之行爲,無法構成惡性犯規中非籃球正常動作之要件。針對其後續之動作,執法裁判以IRS系統回放檢視,認爲鉑金之動作(右手往前推之動作)有造成過度的身體接觸,認爲其僅爲「過當」防守,故宣判違反運動道德犯規。以「過當」防守而言,其並不符合惡性犯規中「不必要」的犯規動作。
綜上所述,臺鋼獵鷹#33 鉑金並不構成惡性犯規。
就聯盟立場而言,保護球員之身體安全爲絕對首要原則,聯盟亦會加強宣導球團及球員勿作出致他人受傷之危險動作,以維護球員之身體安全。
聯盟在此感謝臺北富邦勇士積極與聯盟保持正向之溝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