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評論」清華打假揪出“李鬼”,根源是蹭流量成本太低
日前,清華大學經管學院發佈聲明,揪出一名在社會上冒充該院院長身份的“李鬼”。聲明稱,近期個別社會人員以“清大經管學院院長”“清華大學經濟管理學院院長”等虛假身份公開活動。對相關侵權行爲,學院保留追究法律責任等權利。
清華大學經管學院的聲明發布後,涉事各方中有的公司已經公開道歉。與此同時,“李鬼”的更多背景被媒體挖出。但是,這位在北京註冊公司名稱即與清華大學經管學院高度關聯的當事人否認冒充行爲,並稱在對外出席活動時從未打着清華大學的招牌或者以清華大學經濟管理學院院長自詡。
涉事者言之鑿鑿的說辭令人錯愕。眼下正值高考放榜時期,有關清華大學等著名高校的動態信息都備受社會關注。即便當事人一再否認,外界也都能看透,涉事公司相關行爲極易產生誤導效應,甚至有可能給正在填報志願的學生和家長帶來困擾。爲避免此事可能帶來的負面後果,清華大學經管學院進行及時“打假”也是負責任之舉。
近年來,清華大學的名稱已不止一次被好事者拿去“借用”,充當門面者有之,蓄意惡搞者有之,藉機斂財者也有之。他們顯然是看重“清華大學”這四個字在教育領域的含金量,也想蹭一把中國最高等學府的流量,背後真實目的不外乎利益變現、坐享其成。其實,不止是清華大學,社會上其他領域但凡是足夠權威和優秀的組織或機構,都有可能在網絡時代陷入高流量背後的利益糾葛之局,被蹭流量只是顯性表現之一。
冒充者爲何有恃無恐,甚至能對媒體誇誇其談?是因爲這種蹭權威流量的行爲需要付出的成本太低了,即便被揭穿,代價也不過爾爾,可以忽略不計。因爲失去一個商業夥伴,將來還有可能會出現別的客戶,只要不被封殺和攆出局,機會就會在下一次流量加持中出現。這次“李鬼”事件中,清華大學經管學院也只是宣稱“學院保留追究法律責任等權利。”顯然,至少在目前階段,該院並未就此事展開進一步維權行動。客觀上,這也會助長假冒者的氣焰,導致新的“李鬼”前赴後繼。
如何解決這種困局?首先需要清華大學等受害方及時站出來還原真相,告知公衆事實,以權威、公正、及時的迴應扭轉被動局面,要讓冒充者在圈內外徹底聲名狼藉,無處藏身,也需要後續窮追不捨,以名譽權受損等訴求,通過法律和制度途徑維權,要讓冒充者、蹭流量者真實付出金錢等代價,感受到切膚之痛。
當然,有的受害方也可能面臨維權成本過高的困境,這時就需要政府監管部門充分行使職能,依然依規懲治“李鬼”們。比如,在公司註冊階段,我國公司法、商標法等法律法規對於企業名稱已經有嚴格限定,包括不得使用與同行業在先有一定影響的他人名稱(包括簡稱、字號等)相同或者近似的文字等,這需要監管部門確實做到有法必依,執法必嚴。比如,一些“李鬼”打着文化交流、商業合作等旗號到地方上流竄,嚴格來說,這也屬於破壞營商環境的行爲,基層政府監管部門也應該及時發現並跟蹤,形成一套應對和追責機制。
說到底,擠壓“李鬼”們生存的空間,需要打破社會多年來形成的某種權威崇拜,不迷信,不盲從,多調查研究,多求證覈實。“只要是京裡來的一定是大官,只要是領導身邊的一定能幫上忙”,這種不充分考慮客觀現實,一味迎合與奉承的人際交往理念並不能帶來和諧穩定的社會風氣,也催生不了能使人奮發向上的激情與智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