評論柯文哲案遭傳喚?施威全控檢方「政治審查問稿費」 最高檢迴應了

▲施威全去年11月曾被檢察官以京華城案證人身分傳喚出庭。(資料照/記者黃哲民攝,下同)

記者閔文昱/綜合報導

《菱傳媒》董事長、倫敦大學伯貝克法律學校博士施威全近日投書媒體,批評檢察總長邢泰釗「辦案有顏色」,並指偵辦京華城案的檢察官屬於邢的「子弟兵」,在調查過程中傳喚他作證,甚至詢問撰寫評論文章的動機與稿費來源,形同干預言論自由、進行政治審查。消息一出,引發外界高度關注。對此,最高檢也發出聲明迴應了。

施威全表示,他去年底曾因評論京華城案法律爭議遭臺北地檢署傳喚,當時檢察官拿着他批評檢方「搞錯都市計劃法」的文章,詢問「誰要你寫?誰支付稿費?」等問題,讓他覺得無厘頭。他強調,自己學術背景專業,從未受人指使寫文章,卻感覺檢方勞師動衆只是爲了警告他,這樣的提問已涉及政治審查。

對此,最高檢察署9日發佈聲明,痛斥施威全投書「嚴重誤導社會視聽」。最高檢強調,檢察總長及最高檢本身從未接觸或參與相關事由,檢察官是獨立辦案的專業人士,偵訊過程依法全程錄音錄影。若檢察官有違法或失職情事,施威全應提出具體證據,向相關單位檢舉或公開說明,而不是自行渲染、揣測,無故牽連不相關的公務機關與人員。

臺北地檢署則進一步解釋,傳喚施威全是基於案情需要。檢方偵查過程中,掌握到威京集團總裁沈慶京與法務長的通話紀錄,內容提及「可請施威全幫忙撰文」以支援輿論,隨後施果然於媒體發表相關評論文章,因此檢察官才決定以證人身分傳喚,釐清撰文是否與涉案行爲有關。

最高檢與北檢皆重申,司法偵查必須依據客觀事證,任何人都應爲自己的行爲負責。最高檢呼籲社會大衆,京華城案仍在臺北地院審理中,相關人士各有看法,但國人應保持理性判斷,避免受到不實揣測或渲染影響,以維護司法公信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