騙走周渝民夫妻3447萬保費「私吞」 女業務與公司連帶賠2063萬

周渝民夫妻3447萬保費「私吞」,法院判女業務與公司連帶賠2063萬。('中時資料庫)

「仔仔」周渝民與妻子喻虹淵,5年前透過喻的閨蜜馮瑤華購買儲蓄險,沒想到馮女以現金支付保費、預繳有優惠等理由,騙走夫妻倆3447多萬,馮女事後已遭判刑2年8月定讞,沒收未扣案犯罪所得2063萬多元。民事部分,周渝民、喻虹淵提告求償,臺北地方法院今判馮女、蘇姓主管及公勝保險經紀人公司應連帶給付2063萬8995元,可上訴。

馮女在2018年以她主管所屬的保經公司名義,與喻虹淵簽約6年期的儲蓄險保單,要保人及被保險人都是周渝民,由喻女以名下帳戶分6期,每期自動轉帳繳納保費684萬7995元。

2019年4月,馮女向喻誆稱,若轉帳繳款,因費用甚鉅,恐會引起國稅局查稅,及遭金管會誤認洗錢,希望她以現金繳納,喻女於是改爲自行繳款,並將698萬交給馮,作爲第2期保費。喻女共被騙走5期保費共3447萬4745元。

檢方偵查後,認定馮女5度詐騙喻虹淵和周渝民保費,總計金額高達3447萬多元,依5個詐欺罪將她起訴,馮女最後遭判2年8月定讞。

周渝民、喻虹淵向馮女、蘇姓主管、公勝保經公司、遠雄人壽公司求償,法院判決馮女、蘇姓主管、公勝保經公司應連帶給付2063萬8995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