騙投資賭場、生技公司...「發哥」陳超羣吸金8.9億元 判14年4月定讞
綽號「發哥」陳超羣2012年起在高雄設辦公室,自稱在澳門等賭場經營VIP賭廳及生技公司,若投資者參與每月可獲取3%至10%不等紅利,總共非法吸金8.9億元,一審判陳違反銀行法判處14年,二審改判陳14年4月徒刑,最高法院駁回上訴,全案定讞。
陳超羣2012年間起自稱在澳門威尼斯人賭場、新加坡金沙賭場經營VIP賭廳及生技公司,若參與投資賭場、生技公司業務經營,每月可獲取投資金額3%至6%不等紅利,投資達一定金額,還可以免費招待前往澳門、新加坡賭場參觀旅遊。
另外,如投資人另招攬其他下線投資達一定金額,並經陳同意者,即可取得經營管理權,也是集團與個人下線投資人窗口,負責代集團收取資金及發放紅利,並得自招攬投資總金額多抽取1%至2%不等紅利,及自行決定下線投資人的紅利成數。
陳依此方式招攬投資,至2016年8月間無法再支付利息給投資人止,共計吸金8億9千多萬元,案發後他潛逃出境遭通緝,直到2023年才返國受審,陳坦承犯行,臺南地方法院一審認定陳違法吸金高達8億多元,爲主要策畫及執行者,依違反銀行法非法經營收受存款業務罪重判14年徒刑。
臺南高分院二審指出,因一審未及審酌部分犯罪事實,加上計算吸金額有誤,而撤銷原判決,並認爲陳時值壯年,以可獲取與本金顯不相當報酬的投資方案,吸引投資人,違法吸金,吸金金額高達8億餘元,嚴重破壞社會經濟秩序,也造成被害人財產嚴重損失,改判14年4月徒刑。
案件上訴,最高法院認爲二審判決認事用法沒有違誤,量刑妥適,駁回上訴,全案定讞。
示意圖/ingimage