批大罷免只是搞仇恨動員 藍委林思銘:根本說不出理由
國民黨立委林思銘今在直播節目「志聖鮮思」表示,民進黨無差別發起大罷免,只是毫無理由的仇恨動員,根本說不出理由爲何要罷。針對選罷法連署加嚴修正案覆議被否決,他說,選罷法修法已通過,大罷免第二階段連署應檢附身分證。圖/「志聖鮮思」提供
國民黨立委林思銘今天表示,民進黨無差別發起大罷免,只是毫無理由的仇恨動員,根本說不出理由爲何要罷。針對選罷法連署加嚴修正案覆議被否決,他說,選罷法修法已通過,大罷免第二階段連署應檢附身分證。
國民黨前立委陳學聖、清華大學兼任助理教授何志勇今在直播節目「志聖鮮思」,邀請林思銘,討論大罷免僵局一事。
林思銘首先批評,民進黨無差別發起大罷免,只是毫無理由的仇恨動員,根本說不出理由爲何要罷,只會說立法院提案導致行政部門窒礙難行,但事實是這些預算都只是凍結,且凍結百分比都不高。
林思銘強調,立法院預算審查凍結行政部門稀鬆平常,只要預算達成預期效益就可解凍其餘預算,這是對行政部分預算執行效益的監督,如果都不用監督就是專制獨裁。
陳學聖分享過去擔任立委經驗,表示有時預算解凍就安排在下個會期,甚至書面、專案報告就可解凍,以確保行政部門預算精準執行。
針對罷免連署是否檢附身分證一事,林思銘說,上會期已通過要檢附身份證,行政院提覆議也已在昨日被國會否決,因此總統應該在10日內公佈行政後的新法。目前第一階段國民黨已被送件37案,仍適用舊法;然而第二階段地方選委會審查需15天的時間,屆時新法公佈就應適用新法。
林思銘強調,雖然中選會主委李進勇說罷免提出時仍適用舊法,但這僅是李進勇針對選罷法131條的個人看法,但程序要從新,應適用新法。否則如果不需檢附身分證,則二階段資料都可以抄一階段的原資料,很多地方黨部都很熟悉黨員資料,拿來抄一抄就可以去連署。
何志勇舉例,美國沒有身分證,投票要先註冊,而參與罷免投票者必須是先前已註冊投票的選民。他們在經選務人員覈對註冊留下的個資以及親筆簽名後,始準連署罷免,就是要確保是本人蔘與。既然現在臺灣投票要出示身分證,是同樣的道理,要確保是本人,爲何罷免連署不用?陳學聖也說,過去提倡罷免要附身分證是民進黨的主張,不懂爲何現在要反對。
陳學聖進一步分析,現在民進黨推動大罷免,是因爲現在民進黨沒有什麼好損失的,不大罷免的話就是持續藍白聯合,執政黨配合在野;但如果大罷免成功罷掉几席,未來就有機會不被在野黨掣肘,反正大罷免用的也是國家的錢,但造成的社會損失難以估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