罷免5藍委二階補件 林思銘痛批中選會暗助罷團:淪政治打手
▲林思銘召開記者會痛批中選會暗助罷團,淪政治打手 。(圖/林思銘辦公室提供)
記者崔至雲/臺北報導
中央選舉委員會將在20日審定首波罷免案二階審查結果,其中,罷免立委羅明才、林思銘、楊瓊瓔、顏寬恆與江啓臣5案需補件。林思銘今(19日)開記者會不滿指出,中選會無視行政中立,技術性一再延長補件時間,已淪爲「球員兼裁判」的政治打手,若明天中選會刻意護航,他一定會提告中選會跟罷團。
「罷團灌水連署,湊數通過二階門檻,這根本是施行詐術的行爲,矇混過關,中選會不應成爲瞎眼無良裁判」。林思銘指出,若扣除「一階提議人重複連署」及「二階重複連署」之份數後,明顯未達二階門檻,中選會應依法宣告罷免案不成立,終結荒謬鬧劇,中選會若刻意護航罷團,宣佈自始無效之連署書可以補件,應是構成瀆職。
林思銘提到,請問不足數先湊數達壓線法定門檻,就算被剔除,再爭取時間補件,這樣合法嗎?選罷法第81條第三項,「同一罷免案之提議人不得爲連署人。提議人及連署人之人數應分別計算。」清楚寫到「不得爲」,罷團刻意放進去,這不是明知故犯嗎?這不是灌水湊數嗎?這不是無良作弊嗎?中選會還要護航罷團嗎?
針對新竹縣第二選區正在進行的罷免案,林思銘表示抗議,本次罷免案已並非單純爲公民自主權之行使,而是罷團明目張膽、惡意操作、嚴重違法的政治鬥爭。違法的灌水連署造冊內容,處處充斥違法充數的事證,例如有未成年人、原住民不在選區的人的連署書,也有一人簽署兩份以上連署書的狀況,早已違反程序正義,喪失正當性。
更嚴重的是,林思銘強調,罷團明知根據選罷法規定第一階段簽署之提議人不得再爲第二階段之連署人,卻刻意重複混入湊數,在此情況下,罷免案即已不符合法定要件,中選會應依法宣告罷免案不成立,終止這場踐踏法治的大惡罷鬧劇。
林思銘說,中選會身爲選務中立主管機關,對於罷團這樣爭議不斷並惡意操弄大惡罷違法行爲,若中選會仍恣意妄爲、無視行政中立,淪爲執政黨爲操作大惡罷,而能夠技術性一再延長補件時間的政治打手,讓整場民主程序淪爲「球員兼裁判」的荒誕,呼籲社會大衆,這不只是在野黨的危機,更是全體民主社會共同的警訊,「今日面臨的在野黨,就會是明日任何人」,請站出來投下「不同意罷免票」,教訓執政黨及中選會,臺灣社會不是由執政者說了算,不能放任這樣獨裁的體制橫行無阻來清算異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