彭振聲喊「行政合法但認罪」 法官傻眼 網諷:你把我冠罪
臺北地方法院審理京華城容積率案,1日傳訊臺北市前副市長彭振聲。(資料照/杜宜諳攝)
臺北地院1日審理京華城案,第二度傳喚臺北市前副市長彭振聲出庭。彭振聲強調已認罪,答辯方向沒變,但當談及京華城陳情案進入都委會的過程,彭振聲直呼「我的行政作爲都合法呀,但檢察官認爲是圖利,那我就認罪。」法官聽了傻眼問「聽起來都合法,你認什麼罪?」,彭的辯護人主張,因爲檢方質疑是用都市計劃包裝成都更,所以纔會認罪。民衆黨發言人吳怡萱質疑,圖利構成要件是明知違法,自認沒違法何來圖利?
根據《TVBS新聞網》報導提到,彭振聲辯護人黃品淞主張,雖不爭執起訴事實,但爭執法律上的評價。「陳情轉研議」不應成立公訴所指的主管事務圖利罪。辯護律師團的攻防方式,讓法官疑惑詢問,當時京華城打行政訴訟的訴求是回覆120284允建樓地板面積,但之後改提《都市計劃法》第24條的籤文,彭振聲方主張這是兩回事,應可視爲新的犯意時間點,但檢察官卻認爲這兩件事是同一件事?
對此,彭振聲強調,北市議員應曉薇於2020年2月18日來市府拜訪時,當時他就否決了120284允建樓地板面積,也確實有講「這違法的事,我不會做!」彭說,他當時要求京華城案要重新跟都發局提案,之後纔會組專案小組討論與審查,審議完要籤給市長公告1個月,若沒走程序,都委會將無法審議,這是法定程序;2020年10月27日是公展,也是法定程序,最後以《都市計劃法》第24條提出細部計劃申請爭取容積獎勵。
彭振聲直言,市長交辦都發局去辦,都發局提案來,都委會不能拒絕,行政機關不得拒絕,他直呼「我的行政作爲都合法呀,但檢察官認爲是圖利,那我就認罪。」法官聽完後錯愕質疑:聽起來一切合法,你認什麼罪?彭的辯護律師李嶽洋補充,京華城案被質疑的是用都市計劃包裝成都市更新,所以彭振聲纔會認罪,但會針對刑度,去爭執法律上的評價。
對此,吳怡萱今(2日)發文質疑,圖利的構成要件是「明知違法而爲之」,既然不認爲自己是違法,一切都按法定程序辦理,何來圖利可言?
粉專「觸極者」也做圖直酸:跟國軍的文化蠻像的?網友表示「看似認罪,但實際上沒認罪」、「黨說你有罪就是有罪了」、「認了得罪黨這點」。
PTT鄉民表示「你把我冠罪」、「你以爲他上法庭,其實他在做禮拜告解」、「就算他認罪,法官還是要依據事實審判,這般指鹿爲馬的認罪,反而襯托出檢方的弔詭…」、「有罪來,我就扛」、「我認罪是因爲檢察官說我有罪」、「民主的認罪」。
★未經判決確定,應推定爲無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