澎湖路口蛇行超車釀暴力逞兇案 打人遊客遭判刑

2025年7月23日澎湖縣/2023年4月26日發生在澎湖東衛路口5名騎機車遊客爆打開車居民案,澎湖地院23日判決。(翻攝2025年7月23日澎湖縣/2023年4月26日發生在澎湖東衛路口5名騎機車遊客爆打開車居民案,澎湖地院23日判決。(翻攝臉書澎湖交通觀察日誌/許逸民澎湖傳真)

前年4月26日發生在澎湖馬公市東衛路口的一起居民蛇行超車,引發遊客不滿攔車拖行暴打案,今(23)日經澎湖地方法院宣判,除犯行較重的林𬀩宸因爲未到庭,另案審理外,今天上午以在公共場所聚衆施暴罪判處被告江政甫,累犯,處有期徒刑1年2月;江政宏處有期徒刑1年;郭亦軒及王威峻各處有期徒刑6月,得易科罰金。

至於被告附帶民事損害賠償部份,因原告對王威峻部份撤回訴訟,澎湖地方法院也判郭亦軒應給付原告1萬1233元,被告江政宏、江政甫、郭亦軒應連帶給付原告6萬元,被告江政甫、江政宏應連帶給付原告新臺幣8萬元。

住西嶼內垵的洪姓男子是2023年4月26日中午12時許,開白色轎車,由馬公要往西嶼方向行駛。而分別來自臺北市、新北市及桃園的觀光客林𬀩宸、江政宏、江政甫、郭亦軒及王威峻等人亦分乘數輛機車,一樣由馬公要往西嶼方向行駛。

但洪男途經東衛鐡塔後,即蛇行超車,從內側往外側切車,超越前面車子之後,又往內側車道切入。且到了東衛路口時,因爲快車道前方有兩輛機車停着,洪的白色車子突然往右切到慢車道,以致右車前門撞上了後方過來的王威峻騎的機車。

接着,洪男車子就被其他被告所騎乘的機車圍住。其中,江政宏打開洪男車門,從副駕駛座把洪拉下車後,與同夥對洪男拳打腳踢,穿着紅色外套的林𬀩宸還跳上洪男車子的引擎蓋跳踩,又拿安全帽重擊洪男。

原本只是一件行車糾紛,但當街圍毆行兇的結果,被途經車輛行車記錄器畫面拍下上傳,也讓澎湖民衆看到了一羣觀光客在道路上圍一輛本地人開的車,並圍打一個澎湖居民的惡行,造成輿論譁然,差點引爆居民包圍警局、民宿討公道。

最後經檢方偵查終結,將5名動手行兇遊客依涉犯刑法第150條第1項、第2項第2款於公共場所聚集3人以上,下手實施強暴脅迫,因而致生公衆或交通往來之危險罪等起訴。